我真不想当小说家啊

第十一章 曾经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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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曾经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第4/8页)

在最后机缘巧合下,侥幸反杀了墨大夫,也发现了‘曲魂’就是当初的张铁,不过被炼成了傀儡。

主角第一个师父,用一种切身说法的方式,直接让主角明白了修真界的尔虞我诈和残酷。

叶林汉看到这儿高潮的部分,有些激动。

前面漫长的铺垫让这主角在反杀时,有了强烈的真实感,

这种奋力一切获得最终成功的感觉,给了一种强烈的爽感。

不同于那种主角一开始就是无敌的,那种爽感往往纯粹就来源于主角的境界名字,而且还在消耗其他经典小说创造出设定在读者心中的印象。

这本《凡人修仙》的爽感是有支撑的,

这种支撑从最开始第一章的山村小子就开始了。

从山村小子,再到七玄门的记名弟子,再到被这个心怀不轨的墨大夫收为弟子,

一切到了现在,都在这场拼尽一切的反杀中宣泄了出来。

这种爽快的感觉,终于痛快的感觉让叶林汉激动,

望着手机屏幕,脸都涨得通红。

就像是之前看到评论区里说得一样,

他好像找回了当初看仙侠小说的感觉!

“……呼……”

看完了这个高潮的剧情,再往下的剧情又再有些平缓,

不过有了前面剧情的支撑,叶林汉感觉自己也能看下去这些过度剧情了。

不过,他没再这会儿继续看下去,

而是退回到评论区,准备写个评论,

这种好小说,怎么能不给个好评价,怎么能不推荐其他人看呢。

“……好!写得太好了!推荐其他点进来的读者都一定要看看,只要熬过前面几章,后面就越来越好看了!”

激动着,连着打错了好几次,叶林汉先是在评论区发出了这条评论。

紧跟着,

又再觉得有些不过瘾,再平复了下心情,开始撰写篇长评。

“曾经我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已经忘记了,我曾经也是个少年,也做过英雄大侠的梦。

但现实总是平凡而枯燥,没有那么玄妙和新奇。

这里,我要谢谢作者,谢谢作者,给我,也给我们大多数人描绘了一个玄妙而神奇的世界——那是一个个‘凡人’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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