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2/3页)
唐智从惊悸的情绪中走出,这时他的脸上换上了几分不可思议:“她的运气是不是太好了?”
唐智很信任李敬绥的医术,他判定一点看不见那就是看不见,这一次两次也就算了,细算之下,熊孩子扔地上的野果皮、毛躁伙计的冲撞……
那些会让她吃点苦头的事情总会被或这或那的缘故避过。
不知何时到来的李敬绥听到唐智的问话,只是沉默,并没有给出回应。反倒是朱榆先先开口。
“我的运气吗?可能老天见我自生下来就倒霉,所以给点甜头,好让我有点盼头。”
“咦?”
导盲作用的拐杖碰到了药材,朱榆轻咦之后便没了后文,已经学会打水的朱榆为两人备好水,招呼两人一声之后,便回到了她的住所。
“敬绥,这姑娘恐怕不简单。”
唐智看着朱榆的背影,难得装起了深沉,不过换来的只是李敬绥淡淡一瞥后,没人接茬的话题就这么尴尬的冷掉了。
换季的时节,是医馆最为忙碌的时候,医馆刚刚开门,就已经有几个病人候在了外面,医馆就在李敬绥那平和的问诊声下逐渐变得热闹。
因为源源不断的病人上门问诊,上至东家唐智下至跑腿打杂的都忙得恨不得生出三头六臂。
当医馆送走最后一个客人之后,打杂的两个伙计都难得收到了东家的加薪。
等医馆门被关上,两人回到后院的时候,脸上都露出了疲惫,连唐智都没了说话的闲情,而最清闲的朱榆自是看不见两人的疲倦,不过,当朱榆在尝到生硬难吃的晚餐之后,也说不出话了。
两人没几下便扒完了晚餐,简单的洗漱过后就取睡了。
朱榆到底是金砖白玉养出来的,她能学着打水、烧水,帮着打扫院落,可是她金贵的胃部乃至于味蕾都不允许她吃下第二口。
收拾好的朱榆,用拐杖引着自己回到了屋子,躺在床榻上捂住了因为进食生冷食物而发出疼痛抗议的胃部,因为医馆的特殊性质,日常两餐并不像农耕的农民,早中两顿,而是早晚两餐。
所以,此时的饥饿感与疼痛感在朱榆的矜贵行为下达到了最高峰,朱榆连连叹气,她可是要在这里待很长一段时间,可不能活活饿死了,那可真就成了一个笑话
因为失明,朱榆甚至连寻来闲书转移注意力都做不到,最后是在昏沉的状态下熬过了漫长的夜。
翌日——
“你想学做菜!”
唐智的声音比往常高了何止一倍。
尤其当唐智的眼睛瞅到朱榆那双白皙如瑾玉的双手时,脑袋摇的更像拨浪鼓了,哪怕朱榆并看不见。
“不行不行,不说你眼睛看不见,就是能看见,我也不能放任你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小姐进厨房,你要是把我厨房点燃了,那我的嫁妆不得狠狠缩一把水。”
“医馆如今忙的不可开交,我若是能学会,唐大哥和李大夫也能轻松不少,至少能吃上口热饭不是?我只要熟悉了锅碗器皿的摆放位置,不会出现差池的,”
朱榆说得自信,可唐智又那是她三言两语就能打动的,他本就是苦出身,对口腹之欲还停留在有口吃的。
“热饭不热饭无所谓糊口而已,倒是你个女人,来厨房瞎凑什么热闹。”
“唐大哥,如果你不放心,等你教会我食谱,就临时雇一个看火的临时工,我之前那身衣服虽然有不少破损,不过一定还是能换点银两回来,雇个七八天是没问题的,若是那时候还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唐大哥就允了我吧。”
‘食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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