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世祖

第五章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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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司法权(第2/3页)

郑森正气凛然地说道。

他上面有人,前途远大,自然不会畏惧知府的权势。

“是!”随从只能应下。

来到书房之中,他见到了一封从河间静海县寄来的书信:

大木兄亲启……

“黄太冲竟然想到给我写信,难得——”

郑森一见是黄宗羲的书信,立马就轻笑了几声,拆开来看。

内容倒是常规,问候了几声安否,就开始诉苦起来。

首先是黄册的重新编修,静海县衙役不足,半年的功夫,才梳理了整个县的三成,就已经卡住,难以进展。

更关键是,伴随着新政的展开,通判,商税,种种措施与地方士绅矛盾极多,县衙很难贯彻落实。

最后来了一句感叹:“亲民官难做,昏官也难做……”

商税涉及到了地方士绅的切身利益,而通判的设立,则渐渐侵害到地方保守的司法权体系。

说白了,村规,乡约,就是束缚农民的绳索,私刑屡见不鲜。

就连死罪,在那些保守的村民看来,也是他们应该的,县衙决不能干涉,也不允许干涉。

这让县衙的威势难以下及村乡。

郑森对此一直在努力。

任免大量的里长、保长,宣扬教化,并且强调地方私塾老师的重要性。

效果不错,但如果想要在县里如臂挥使,则是极难,

他最大的功劳,就是让通判对于全县有了具体的司法权,从而树立了衙门的威信。

“县尊,府里要求咱们送赶考的举子们去保定汇集……”

“春闱到了吗?”郑森一楞,旋即笑道:“好了,好啊,知道了。”

对于这些赶考的举人,县衙不仅要派专人护送,并且还要送上路费,可谓是殷勤至极。

因为那些举人,在地方上有着其巨大的威势,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说,话语权不亚于他这个知县。

无论是秦汉时期的里亭,三老,还是如今的里甲,都是地方本土人。

只是在以前为豪强,如今为士绅罢了。

好多人吹嘘,说秦汉地方控制力强,能够直接对百姓进行控制。

但实际上,换汤不换药,如果其基层组织真的那么强,怎么会有土地兼并,世家豪强怎么起来的?

里甲制和秦汉时期的里亭三老,并无不同,制度再好,担任的都是地方士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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