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武令

第五十二章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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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选择(第3/5页)

凭借的,就是普通人都能运用自如的“武器”。

先前杨家一战,与其说是杨林最后以强大的综合实力,出人意料的生生扛住血手卜沉,从而逼得其带伤逃逸。

还不如说是卜沉戒惧于王小桥那种防不胜防的暗枪偷袭。

嗯,杨林打伤卜沉的三拳,甚至还抵不过王小桥一枪偷袭打掉他耳朵的威慑力强大。

中了三拳又不会死,凭借着卜沉强大的筋骨,他还可以振奋精神,再来大战三百回合。

但是,贴着脸颊,被子弹打掉一只耳朵之后,再接着中了两枪,卜沉深刻的体会到了生命不由自主的恐惧。

他不得不逃。

再打下去,谁也杀不了,还很可能会身死。

这就是王小桥身为一个顶级杀手的震慑力了。

就算是身受重伤,行动不便,也能给人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人施展不开。

从本质上来看,这其实是枪的威慑力太强。

枪。

比的是谁更快,谁更准。

当然,还有枪支本身的攻击力。

这种轻轻松松就能得手的能力,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

但世事不尽如人意……

杨林却发现。

他其实学不会。

也不是学不会吧。

他虽然没有所谓的枪感,但身为一个厉害武夫,手眼身步法,那都是超人一等的。

无论什么运动项目,他都可以轻易上手,精通。

一理通而百理明。

指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了。

作为一种普通人都能很快掌握的简单器械,他怎么可能学不会枪法呢?

但也只能称得上学会,最多称得上一句精通而已。

想象中那种一枪在手,大杀四方的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出现。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沮丧的发现,自己最多练得像个厉害枪手,就像现在全世界数万数十万的各国军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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