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四六章(第3/6页)
孔有德对这个儿子看得比眼珠子都重要,闺女孔四贞虽然厉害,但也只是女流之辈。
现在一年多了,孔庭训扳着手指头算着离开的日子。
却没有想到,一纸命令把他调到了俄罗斯。
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不对,这个鬼地方连鸟都看不见一只。
他不喜欢黑云龙,那个小子是真正的草原人,他跟黑云龙尿不到一个壶里面去。
“哎……!哥哥算是栽了,辽军最忌战败。
哥哥打了败仗,今后恐怕不能在辽军当中混了。
过年时候回家看老爷子,说啥也得让他把哥哥调走。
实在不行,脱了这身军装,去辽军当地方官儿去。
兄弟!
军队里面其实不好混,远不如当地方官儿舒服。
别的不说,就辽东那地方。随便挑个城市当市长,车子、银子、票子、女子,房子。
那都弄得妥妥当当的,他们管这叫五子登科。
前年哥哥我回辽东祭祖的时候,可把我羡慕坏了。
当时我就想着,是不是脱军装去辽东干。
可老爷子拦着,总是说什么手里有枪心里不慌。
你说说这叫什么话!
手里有枪!
有枪也是人家李家的枪,人家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咱们兄弟俩就得来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还不如,到了地方上掌权来得快活。”
孔庭训一听到耿精忠这么说,吓得一个激灵。眼睛四下扫视,好在身边的都是亲信。
可亲信这东西哪有保准的,天知道哪个就是绿珠的手下。
“还是赶紧走吧,按照这个脚程,下午应该赶到明斯克。
到了明斯克,总该有房子住,有口热汤喝了。”孔庭训赶忙岔开了话题。
现在,喝一口热汤都成了奢望。
奶奶的!
这过得叫什么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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