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两份告示(第3/3页)
“且不提生不生养的,三年,天仙也看腻了!领了钱再娶一房岂不美哉。”
“说来说去,还是咱们这些打算抢却没来得及抢的吃亏!”
“依我看,不若咱们先抢,抢了再放,看能不能也领一份安家钱?”
“你脖子上长几个脑袋敢顶风作案?我是不敢。”
“那真就打光棍了……”
“嘘!还有一份……”
书吏紧跟着又宣读了第二份告示,正是先帝颁行于南地的那份有关早婚的诏令。
“……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以时嫁娶……女子十七不嫁,家人坐之,再使长吏配之……”
先帝在位时,朝廷对于婚嫁十分看重,强制民间早婚早嫁,就连达官贵族和王室也未能避免。
直到当今天子即位后才稍微宽松些许,不过女子十七不嫁的仍少见,高门大族心疼自家女郎或许会多留几年,民间却鲜有,多是十四五便嫁了人的。
不过对眼前这些尚无妻室的青壮来说,勉强倒也算得上是个好消息——不定就有那逾时未嫁的被官府指给了自己呢?
希望虽小,总好过全无希望。
而洪襄选择此时搬出这份诏令的原因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