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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出售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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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出售版权(第3/7页)

老扑街:“ojbk,就这么说定了!先不说了,不打扰你工作了!”

剑花鹿鸣:“新书有什么好点子的话,随时找我!微信、电话你都有,哪怕是半夜都没问题!”

老扑街:“没问题!”

跟编辑聊了一会儿之后,蒲杰停了下来。

他的嘴角,止不住的笑容。

卖版权,还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肯定不是小版权。

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玩意,但蒲杰可是在作者群里听其他人说过。

一般的小版权,如有声版权、漫画改编权...等等小版权,是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的。

顶多是编辑通知一声,让作者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行了。

然后,坐等着次月收到稿费,完工。

小版权里,还有简体出版版权、繁体出版版权,这些版权也需要作者签字。

只不过,现在这年头,实体行业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

很少有出版社愿意花钱购买网络的出版权。

对于这一点,蒲杰也不抱什么希望。

言归正传,一般而言,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只有大版权。

大版权,主要是游戏改编权、动漫改编权、影视改编权。

游戏改编,顾名思义,便是将改编成游戏,其中又分为端游、手游、页游等等。

这些版权费,最少是上百万起步,甚至是上千万。

而影视改编,顾名思义,便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网剧、网络大电影等等。

这些都是版权中大头的大头,动辄千万起步,甚至是三五千万。

这种大版权,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

以前,签订这些版权转让合同,需要作者亲自跑一趟启点公司的所在地沪海才行。

只不过,现在科技发达,无需作者跑一趟,在网络上签订电子协议也是一样的。

电子协议与实体合同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应,受版权法保护。

所以,值得蒲杰签字的版权,肯定是大版权。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对方想要的到底是游戏还是影视方面的版权。

“《朕》属于历史分类,按理来说,这种改编成游戏的价值不大!”

“也不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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