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轻松的季后赛第二轮(第4/7页)
相比之下,护住篮板,保住内线的下限,才是更加重要的。
所以,罗德曼收板收的心安理得。
转身的反攻没能打出反击,但考虑到对手是超音速,即便拿下篮板的是林星,也难以带队打出反击。
谁让超音速的打法,比勇士还强调高速往返呢?
反击是没机会了,但阵地战,勇士也是不虚的。
这其中主要的原因,还要说到小虫的回归。
实际上,从理论角度出发,小虫vs一个老尼尔森理想中的大个子。
前者,对超音速、开拓者这种没有顶级中锋的球队更有用。
因为外线多一个威力巨大的持球点,对手的外围防守压力会很大。
后者,就是对火箭、马刺、魔术这种拥有顶级中锋的球队更有用了。
老尼尔森为什么一直要送走小虫换一个理想中的大个子?
因为现在统治联盟的,就是大个子。
如果现在统治联盟的是外线小个,那他可能就不换了。
说到底,还是那句话:版本,才是真神!
球场上,勇士的第二攻。
还是小虫,一个加速跨过了肯达尔·吉尔。
这一次,超音速的协防慢了一步,小虫就直愣愣的冲了进去。
中距离一个急停跳投,投的场边的老尼尔森心脏都跳慢了一拍。
好在,唰的一声!
清脆的篮球涮网声中,这球还是进了。
开场,勇士的进攻就很顺利,顺利的从小虫那一侧,撕开了一道口子。
转身的防守,超音速也开胡了。
不过得分的不是佩顿,也不是坎普,甚至都不是施拉姆夫。
而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肯达尔·吉尔。
正面,还是施拉姆夫持球,佯攻了几秒,直接一个分球给了肯达尔·吉尔。
接球的肯达尔·吉尔顶着小虫的防守,没有直接出手,而是一个突破。
小虫的跟防慢了一步,直接就让吉尔冲了进去。
于是,吉尔冲到篮下一个上篮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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