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音乐之声上映(第2/5页)
“三个月!”
几人明显一惊,这种高效率是他们明显没想过的。
佩顿却只是微微一笑,这算什么?
日后那些香港的快枪手们,半个月一部片,期间还包括构思剧本,拍一段就传纸条,继续思索剧情,有了后续内容,继续拍!
虽然听上去有些粗制滥造的味道,但,这就是赚钱啊!
说起来,还是某些导演太矫情,明明都向市场低头了,明明都知道自己拍的是商业片,却依旧把电影的地位看得太高,总想表现出一些东西。
恨不得每一个镜头都告诉你一些东西。
说教味太重。
用一句过分一点话——爹味太重!
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从始至终电影只是电影,娱乐的工具而已。
导演本人的思想境界也不一定高哪去,何必埋汰观众?
佩顿从来没有讲拍摄电影放在太高的地位,当做艺术品打磨。
什么光与影的艺术?
层次太高!
佩顿就将其当做一种讲故事的形式。
提前组织人写出足够完善的剧本,包括列出大纲、细纲,每日的拍摄进度。
就当一个作业去完成就好。
至于说质量?
单看镜头,的确不如靠时间磨得细腻,也可能没有什么灵光一闪、精妙绝伦的镜头。
没关系,故事完整,需要打磨的地方,稍稍完善,完整度绝对高。
观众能看懂。
不至于说什么高深莫测的意识流,云山雾里的,最后导演还要嫌弃这一届观众太差。
至于艺术性?
能赚钱,谁讲究这个?
佩顿不是导演,他是制片人,他只需要为投资人负责,不需要为影评人负责。
至于影评人,投资人的钱会让他们对电影的评价负责。
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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