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青苗法 下(第2/3页)
斗罗历二六四零年一月,天斗帝国颁布济民法。
新法包含一下几点:
一、从即日起,帝国开始打压民间高利贷,杜绝任何非官方放贷行为。
二、凡天斗帝国属民,皆可从当地政府部门领取济民金。个人所能领取的最大金额,不得超过一百枚金币。
三、领取的济民金不是帝国无偿发放的,属于官方借贷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
四、济民金的利息为三分,还款期限视领取金额所定。具体方案如下:十枚金币以内,三年之期;五十枚金币以内,十年之期;五十枚金币以外,二十年之期。
五、国家债务必须及时偿还,否则没收全部财产,或贬为奴隶永久惩戒。
六、为避免借贷人意外死亡,债务会转嫁到直系亲属身上,父子、夫妻、亲兄弟姐妹皆有代偿义务。
七、济民金只能用作生产生活,严禁参与赌博行业。
八、偿还济民金,必须是金币、银币等有效货币。
九、伟大的雪清河殿下,祝天斗帝国全体上下繁荣昌盛。
看着新出台的天斗法案,方元再心里默默的说道。
“很不错嘛!果然只有人类,才是最会压制同族的,一个个都是无师自通,并且发扬光大。”
济民法猛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是方元看出了这背后,无数的家破人亡与妻离子散。
因为其中写满了吃人二字。
平常的民间借贷,小额基本上都是借乡里乡亲的。今年还不上还可以明年还,实在不行就用喜儿抵债,多少都有变通之法。
而高利贷,一般都是富民才会用到的,借也是短期应急,真还不上大不了跑路。真正的平民根本不会碰高利贷,实在没办法了,就去等死。
无论如何,只要不是欠国家的债,有的是办法偿还,甚至死都是一种解脱。
而欠国家的钱,除非是断子绝孙,否则想死都难。
当然,济民法不是短期内就能产生危害的,至少第一年下来,天斗帝国的税收提高了两成。
方元对此一点也不介意,因为随着时间推移,济民法的弊端才会逐渐显露。
最后这钱虽然分到每个人手中并不多,但是权贵们都很满意,因为这是细水长流的无本买卖。
第二年,各大权贵加大投入,就连雪清河也投了不少。
这样一来,第一个弊端就出现了。
国债池堆的很高,但是流出去的水没有变多,预期收益没能达成各方所愿。
这是因为,猛一开始,平民有钱后确实刺激了消费。但是第二年这热情就降低了,毕竟要还的钱花起来不能称心如意。
领取济民金的平民,一般都五枚金币以内,这就代表着明年他们就得及时还清。所以今年,愿意再次领取的人数大幅降低。
这下,满堂权贵炸了锅,要是平民都不领济民金了,那他们的收益岂不持续缩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