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以命偿命(第3/6页)
苏希锦让商梨帮自己将手里的东西放进书房,而后一言不发进入厅堂。
苏母见她回来,顿觉心虚,坐立不安。
她现在一看见苏希锦就怂。
“锦儿,“苏义孝叫了她一声,“你可有办法?”
他的女儿虽小,却从小聪慧,又拜师韩国公,与一般孩子不同。
苏希锦叹了口气,原生家庭的问题,除非生离死别,否则永远纠缠不清。
“具体何事?”
原来是苏义仁在勾栏里喝酒,因与人争夺一位伶人,发生争执,打闹起来。对方倒在破碎茶具上,划成重伤。
如今苏义仁已经被官府的人关进了牢里。得知丈夫逛妓院的李淑芳,也闹着跟他和离。
看来上次替他摆平酒后胡言,三叔没得到教训,这次干脆直接上手了。
“律法规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关押三至五月。若致人死亡,以命抵命。”苏希锦冷冷地搬出陈国法律。
苏母一听,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你可一定要救救你三叔啊,你以前可没少看他的书。”
“三叔的书,是我拿书交换的。”
若非如此,谁会把书借给一个女孩儿。
苏母不听,她认定二儿子可以救小儿子。
“我不能听信您的一面之词,”苏希锦道,“我会先去现场问清细节,分清责任,如果真是三叔的错,我也没办法。”
她与阿贵去到上次的勾栏院,找了几个小厮和丫鬟,问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是勾栏里的小姐,被人强迫发生关系。苏义仁与那位小姐一向交好,听见她呼救,便上去帮忙。
一顿争执后,就变成了苏母说的那个情况。
受伤的人也是青阳县的商户,平时逗猫遛狗,仗着有钱,无恶不作。
“抛开私心,也算见义勇为,”苏希锦听后总结。
她给了几人打赏钱,约定若是以后有需要,希望他们出庭作证。
陈国法律没有过失致人重伤,和过失致人死亡的说法。只有杀人罪和聚众闹事罪。
现在最关键的是看受害者的情况,如果他醒了,则定聚众闹事罪,关个三五月。
若他去世……那就是杀人罪,三叔会以命偿命。
但考虑到他是见义勇为,县令估计不会让三叔偿命,只会关十几二十年。
那样,一辈子就毁了。
无论如何,当务之急是先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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