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前奏(第2/5页)
这位选择用这样的方法,简单来说就是骄傲惯了, 也不在乎会不会被酒店里的其他人看到。
他显然是认为,用血统压制是最简单的方法!
拥有b+级血统的他, 碾压面前这两位有难度吗?
没有!
混血种的世界其实并不吃努力这个词,因为天赋更重要!
如果你是c级,是普普通通的一个混血种,再努力也同样是无法屠龙的。
血统很重要!
或许是被这样的观念影响,他有些过于依赖自己的血统。
戴维斯没有说话,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
因为在他看来,这些混血种显然有些不理智,甚至有点猖狂无知。
凭借路鸣泽一个人就能对抗昂热,对抗秘党?
开什么玩笑!
如果这么容易就能对付,他们又何至于如此?
当黄金瞳浮现的那一刹那,无论是杜奇还是孙启元,都是无动于衷的。
他们甚至都没有点燃自己的黄金瞳,只是平静地看着。
台下的观众觉得台上的演员是小丑,捧腹大笑的同时,并没有发现演员用着看智障的眼神看他们。
双方都觉得对方有点傻,也不知道真正傻的是谁!
“收起你的黄金瞳吧,连龙王的黄金瞳都无法让我畏惧,你又算什么?”
孙启元面无表情地说道。
说的是不是实话也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家伙说他并没有畏惧过龙王的眼睛,没有害怕, 恐惧过——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在吹批。
但是这重要吗?
重要的是你的听者他信不信你说的话。
面前这位显然是不太相信的,他微微皱眉,瞳孔中的亮色越发明显。
他用着淡金色的黄金瞳瞪着孙启元,时间一长,甚至眼睛都有些发酸!
可是孙大宗师依然无动于衷,甚至还觉得有些可笑。
有点像是小孩子打架,谁也不服谁互相瞪着。
哦,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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