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鞫和乞鞫!(第3/4页)
“我压根就没出手。”
“我只是跟他开了个玩笑,我不知道他要杀人啊,我要是知道,老早就出手揍他了。”
“这不欺负人嘛!”
与阆相反。
原本已经‘闭眼’的奋,这时却猛的惊坐起,整个人亢奋的跟打了鸡血一样,神采奕奕。
场中其他人也神色不一。
选择当没看见,直接离开的人,脸色都有些难看,选择先行离去再去报官的人,脸色相对好上不少,还能跟人有说有笑,那两名选择劝解的儒生,神色有些复杂,但难掩眼中傲意。
看着众人不一的神色,令史昌微微摇了摇头。
他开口道:
“按大秦律令,审判案件,需逐步进行。”
“因为是模拟,也就直接省去了‘告诉’‘定名事里’‘讯狱’‘笞掠’等环节,直接来到‘读鞫(ju)'‘论’的环节,现在我来宣读鞫书。”
“鞫曰:甲害乙于野,审。”
“十二月癸亥,狱史‘昌’论:甲害人,定杀!”
“与谋者,论黥为城旦。”
“不援者,当赀二甲。”
“......”
秦落衡静静的听着。
具体审案的过程,他不是很了解,令史昌也没有细说,但昌所说的‘鞫书’和‘论’,他听懂了。
鞫书就是:甲在荒野杀了乙,经审讯属实。
论就是宣读判决。
甲杀人,被判处死刑。
跟甲合谋杀人的,在被脸上刺字涂墨后,罚为城旦。
见有人行凶,但未出手援助,要被罚二甲。
出手相助的,则会获得嘉奖。
随后。
令史昌开始宣读‘史子’的判罚。
“讲不援,赀二甲!”
“敢不援,赀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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