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3章 鸡同鸭讲(第3/3页)
“在美国,法律依靠的是各种证据,必须物证、人证俱全,并不依赖犯人的口供,犯人的口供是最不可靠,如果掌握了确切证据,零口供也一样可以作出判决。”
“如果确实有犯罪动机和犯罪时间,却没有任何犯罪证据呢?难道就放人了?”安恭根问道。
“对啊,只能放人了,所以取证是断案的基本要素,法律不能靠法官的臆想和猜测,一定要掌握检方提供证据。”路鸣坚持判案的理性应该重于感性。
路鸣是学法律的,但在安恭根看来他的那一套西方法律理论,在中国绝对行不通。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鸡同鸭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