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天价片酬(第2/2页)
在林轩确定出演《小鬼当家》后,刘芯薇用香江那家投资公司的名义,花了18万元港币(按照当时汇率,约合11.16万人民币)从儿影厂买下了《霹雳贝贝》的海外版权。据说,儿影厂的厂长宋崇,因为把片子卖到海外,为儿影厂创造了额外的收益,荣立了个人二等功一次,奖励人民币2000元。负责联系的脱产员工林亚雯,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当然,后者肯定会从她嫂嫂那里拿到更多的奖励。
这还真不是林轩的主意。整件事都是他妈妈自己独立完成的,甚至他大舅也只是在交易最后时才出面帮忙看了一下合同。
林轩得知此事后,对他妈妈佩服的五体投地。一年不到的时间,71.5倍的投资回报率,就问还有谁!什么是投资鬼才?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