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案

第三十七章 善为与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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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善为与为善(第4/7页)

“怕是如此,,刚刚你们二人也看到了,他取树皮的时候,指力不错。这陈岁岁虽说功力不错,却并未仗力为恶,这便是我愿意帮助他的原因。”

这时成是非开口说道,

“元大哥,那你岂不是破坏了陈岁岁的计划?”

元夕说道,

“此法虽说他能占些理,可终究不是正途,况且咱们的商队,我也不想这种不讲理的事情出现。”

张仲谦跟着说道,

“此事在我,是我叮嘱得不够,回头我再交代一下。”

说完他继续说道,

“再说回那个陈岁岁,按照元公子的说法,他没有上来劫车,又或者行偷窃之事,已是好事。有句话叫什么,穷生恶胆,富生良心。咱先不说富生良心对不对,毕竟还有句话叫做为富不仁。单说这穷生恶胆,这并不是说穷是一个人的罪。而是说当一个人生活困苦到自己撑不下去的时候,为了活下去,便会为了这个‘活着’二字,不顾一切。或打家劫舍,拦路抢劫,或干些顺手牵羊,偷鸡摸狗的勾当,又或者卖儿卖女,人不当人。小非,你想想,这其中所谓的恶有区别么?”

成是非想了想,然后说道,

“有,卖儿卖女无人骂,偷鸡摸狗人人打,打家劫舍怕咬牙。”

张仲谦笑道,

“说得还挺押韵,不过确实是这么回事。”

然后问元夕,

“元公子怎么看?”

元夕说道,

“如果用善恶划分的话,那便都是恶,没有什么区别。恶便是恶,何来大小之分。师父与我讲善恶的时候,说过,所谓大小之分,不过是世人内心所能容忍的尺度罢了。卖儿卖女,对他人而言,与之又有何关?可对于被卖的孩子而言呢?穷者说,找个好人家,还能吃饱饭,而富人花了钱,心安理得,还有人甚至觉得自己做了件善事。这件事我不是被卖的孩子,我不多说,不过我想,但凡可以的话,没人愿意卖儿卖女吧。”

张仲谦看了眼元夕,没有说话,不是元夕说得没道理,而是他确实见过,不把亲闺女当己所出的狠心父母。

这人心百种,总有些大体和个例不是。

元夕继续说道,

“至于偷鸡摸狗也好,打家劫舍也罢,不过是前面的损失小了些,受害者能背地里骂上几句,而遭受打家劫舍,拦路抢劫的那些受害者多是损失惨重,甚至有性命之忧,所以谓之大恶,最是不容,也是最怕。”

元夕看向成是非,然后问道,

“小非,如果给你一身本事,而你吃不饱饭,没办法,你会怎么做?”

不等成是非回答,他又问道,

“如果你的本事不足以逃脱官府的追查,而偷东西,更不容易被发现,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没有本事,偷也偷不了,就剩一身力气呢?可没有田给你种,你会去要么?”

成是非没有回答,但他自己在思考。

元夕说道,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是不愿意去做那大家都为之唾弃之事。而当别无选择的时候,便是两害相较取其轻。可是一旦步入那一步之后呢?心中会如何想?会不会有一次之后再有第二次?久而久之便是习惯了?忘记了心中的愧疚与不安?那陈岁岁,我相信他的内心里是很抗拒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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