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名

第七十一章心碎了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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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心碎了无痕(第4/4页)

似乎自己什么都会,可是什么都不精通,每次遇到危险,逮住什么用什么,一旦碰到了如刘知远和高云翔这样的人,就相形见绌,不是一星半点的不及,简直就是立刻就要逃之夭夭才行。

“像我这样跑得很快的人,不是很多,”李顺才说道:“艺,贵精不贵多,我认为,杀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箭。”

赵旭问:“用箭?”

“是,用箭。为什么说用箭,因为弓箭的射程远,只要你瞄的准,力道足,一箭中的,目标就或死或伤,而你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因为你站的远,等有人追你的时候,只要箭矢还有,你还能再射。况且,你已经达到目的,就可以跑开了。”

“而且,要想成为好射手,就要勤练臂力,当你的臂力练得足够强,你的手劲必然也就大,即便你在远方射敌,若敌方派人追上了你,寻常人能抵得过你挥刀一砍吗?”

赵旭想说,要是像你这样的,我刀还没砍出,你就将我先踹飞了。

李顺才像是知道赵旭在想什么,问:“假如,你将弓箭已经练成了随心所欲,箭不虚发的程度,即便我快,我能快过你手里的长弓利箭?”

“我只怕还没有近你的身,就被你的连珠箭给射成了刺猬。”

“还是那句话,你臂力强劲,万一我追上你,就算我很快,只要你不死,只要你砍中我一刀,你说,我会如何?”

赵旭听了,眼睛猛地亮了。

会的再多,不如有一技之长。是的,只要自己的箭射的准,远远达到杀伤的目的,就行了,而且还不用以身犯险……

“近身搏斗,技能虽然重要,但一力降十会,你双臂力大无比,寻常人谁能挡得住你全力以赴的一刀?”

李顺才说完,见赵旭陷入了沉思,他走到断墙的一边,不知道想什么去了。

赵旭心里将李顺才刚才的话翻来覆去的想,越想越是觉得有道理,登时觉得自己似乎拨云见日,终于找到了一个让自己强大起来的契机,找到了一个可能和明确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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