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咸阳无小吏!(求订阅)(第3/8页)
田安‘如实’说了情况,他的一块玉石被盗了。
他起初以为是有人捡到了,会来报官,结果并没有,后面他家的奴仆发现是一名官吏捡到的,结果这人不仅不认,反倒还诬陷他说这玉石是他祖传的。
田安经过回想,想起这人曾在路上撞过自己。
他当即明白对方这是有意盗玉。
因而是直接来告了官。
闻言。
华聿眉头微皱。
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
就是一名官吏见财起意,趁着自告不注意,悄悄盗走了其身上的玉石,然后仗着官吏的身份,想欺压对方,以此霸占玉石。
案件很清晰。
不过。
华聿并不会只信一面之词。
问道:
“你所言皆真?”
“若是诬告,你可知后果?”
田安道:
“我所言句句属实。”
“我的确不清楚他是不是真的盗窃,但大秦律令,私拿财物皆以偷盗罪论处,所以我以盗窃罪告他,并没有任何问题。”
“而且我有不少人证,他们皆可为我作证。”
“请上吏明察。”
华聿点头。
田安所言非虚。
大秦律令规定,私拿财物以偷盗罪论之。
但并不是所有私拿财物都会被论罪,私拿亲子的财物按律是无罪的,只有私拿他人或养子的财物,才会被论处盗窃罪。
反之却不同。
亲子拿父的财物会被认为是不孝。
甚至可能被申请谒杀。
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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