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倔犟又严肃的女孩(第3/4页)
王冠熙:“怕什么,又没有人看见,才1万而已啊,不用担心的,你可以用它买一部手机,换一辆单车的,你看你的单车总是脱链”
书静涵却说道:“熙仔,你还是拿去警署吧”
万一被发现,王冠熙会被学校扣分,留下不良记录,以后对上大学有负面影响。
王冠熙无所谓的道:“怕什么?这又没有人看见,而且这钱都不知道掉在这里多久了。”
“你这是盗窃罪了,我拿去警署”说着书静涵一把抢过了钱,然后真去警局上交了。
王冠熙内心mmp。
在内地,捡到钱不交,在法律上并不犯法,只是在道德谴责一下。
在香港,拾遗不报等同于盗窃罪,最高量刑可以判决10年,而且这个拾遗不报的定义是失主找上门来,把钱还了,也是等同于盗窃。
但是真不交,也没事的,1万元,谁理你阿。
“你怎么一定要拿去警署啊?”王冠熙问道。
“这是别的私人财物,你拿了就是盗窃了”书静涵很严肃。
王冠熙也无奈。
书静涵那么严肃认真严格干嘛阿。
他觉得真没必要这样阿。
不过书静涵性格就是这样。
随后她进去了警署,交给了阿sir。
阿sir问:“这是你捡到吧?三个月后没有失主认领,就归你了,女仔,你叫什么名字?”
书静涵:“是他捡到的,记他名字吧,到时候给他。”
王冠熙连忙道:“不是我捡到的,是她捡到的,不关我事。”
香港的法律,拾到的钱物三个月失主未认领的,便归拾到者所有,你不要是吧?
三个月后,还是你的。
阿sir都懵了,道:“这钱是你上交的,就记你名字了,三个月后,没人领,我会打电话给你。”
书静涵:“阿sir,三个月后没有人领,你就帮我拿给对面的孤儿院吧,这钱我不能要,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吧。”
“ok”
接着王冠熙跟书静涵继续去上学了。
王冠熙问:“你怎么送去孤儿院啊?这一万可以改善生活了。”
书静涵面容坚定:“不是我的,我绝不要,给有需要的人吧,我也是来自孤儿院的,每个月我都会攒下一点生活费给那些小孩买东西”
接着她又说:“熙仔,你要想要钱的话,我这儿还有五千,给你吧,当之前的一万平半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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