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藏仙

第十三章:吉凶祸福,天运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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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吉凶祸福,天运人寰(第2/3页)

从小到大,每当贪玩的元尘做错事,他便躲在昙爷爷背后求援庇护,一老一少犹如忘年之交,无所顾忌。十八岁的元尘至今没有一个朋友,在正院读书时的同窗都已成家立业,没空来桃夕寺与他来往。

今日是隔壁歌湖镇一年一度歌舞祭的最后一天,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歌舞祭除了吃喝玩乐外,还会选出歌湖镇曲艺最佳的舞女。

心生向往的元尘只能望着星空之下烟花漫天,隔着夕湖想象着歌湖祭的人声鼎沸。

抽噎的哭声还在继续,疑惑的元尘起身,想问个究竟,那哭泣的姑娘听到脚步,仓皇回首,两人相视无言,姑娘走了。

元尘看着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这时寺里天钟响起,他叹着气,“又得去诵经了。”

十七岁的余甘泪痕未褪,回到二叔家中的她连晚饭也不吃,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安静无声。

二叔一家是余甘十岁以来寄人篱下的住处,十岁那年,她的父母误吃了毒菇死去,本想照顾她的爷爷奶奶又生了长病,所以最后她只能来到二叔家。

与其来这里,余甘宁愿去那满是孤儿的苦舍,但她无法做主。

二叔示意女儿余笛去喊余甘吃晚饭,一旁的婶婶不耐烦道,“爱吃不吃,白眼狼一只,见了面招呼也不打,咱好饭好衣养她那么大,连个笑脸都捞不着。”

余笛喊了声姐推门而进,看到后者连忙抹去脸上泪水,她也没多问,只是说,“姐吃饭吧。”余甘挤出个笑容,“我不饿,我回来前吃过了,不用管我,你快去吃吧。”

面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的一家三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二叔问,“她白天干嘛去了?”

“还能去干嘛,去歌湖镇看歌舞祭去了呗。”婶婶没好气的说,“天天就知道玩,都十七岁的人了,该给她找个婆家了。”

“你不是问过她?她咋想的?”

“她咋想的?她以为她是神仙啊,想怎么就怎么!她说不愿意成家!她还不愿意?她有啥理由不愿意,书读的不行,学艺又不精,也就那张脸随她娘一样好看。”

二叔傻乎乎的说,“那倒是。”

“好啊,你个狗日的!你什么意思?今天狗日的你终于说实话了你!喜欢嫂子是吧?看不上俺这个糟老婆子?那赶紧下去找她去啊!去啊!”

“姐哭了。”十四岁的余笛对家里这种吵吵闹闹的气氛早已习惯,她猜道,“她连哭都忍住不出声,我看姐像是为情所困!”

话音未落,一巴掌打在余笛的头上,婶婶骂道,“你个小屁孩懂什么为情所困!吃你的饭!”

...

父母走后,旧房老院已被卖掉,每当余甘路过曾经住过的巷子,看着那陌生又熟悉的院落,便不由出神,想念父母在世一起开开心心那些简单的日子。

没了父母,余甘的生活天翻地覆,曾经开朗活泼的她变的寡言少语,每天在正院敷衍读书,心不在焉,一直到她十六岁通州科举落榜,在夕湖镇做了一名竹匠学徒。

等待余甘的,将会是说媒成亲,嫁给一个不喜欢的陌生人,整日相夫教子,财米油盐。余甘不喜欢这样的结局,她的心中一直有个身影存在。

近些日子,一连几天,余甘忙完学徒的工作后都会来桃夕寺求缘,为那个心上人和自己求缘。

心上人名叫元朗,是她曾在正堂读书的同窗,一个儒雅博学、待人和善又温柔体贴的院生,他们从相识到相知,最后依依离别。

家境殷实的元朗跟随父母离开夕湖镇去了杏林学医,虽然两人未曾许诺今生今世相守,但余甘早已芳心暗许。

时间匆匆而过,想念却似一日三秋,在夕湖镇一点也不快乐的余甘做梦都想去杏林,找那元朗再续前缘,她害怕元朗忘了她,害怕元朗已经准备成亲...所以她需要钱,一笔路费。

杏林远在通州天山郡,与桓洲相邻,过了天山郡就是剑州地界。通州的官道不像其他州水路那般便捷悠闲,很多官道年久失修,被野草吞没。

余甘一位弱女子若想跨越整座通州,去往杏林,还要保自身周全,只能一个城镇一个城镇的谨言慎行,日夜兼程最少也得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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