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粉墨登场 第七十三章 蒙州城(第3/3页)
甄蒙走街串巷,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终于得出结论,朝廷并未下达海捕文书,或者说海捕文书还没有下达至蒙州城。
这让他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他来到一处卖吃食的小摊前,点了两个对夹一碗奶茶后,就坐在长板凳上观察着街上的人来人往。
蒙州的对夹与前世的肉夹馍极为相似,烧饼金黄酥脆,层次分明,熏肉肉质细嫩,熏香浓郁,一口咬下去焦脆爽口,余味悠长。
而这里的奶茶则与前世备受年轻女孩追捧的奶茶大相径庭,是在红茶中加入鲜奶、黄油和盐,再和炒米等一起食用,是一种浓香的咸味奶茶。
甄蒙前世还在读新东方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疯狂追求过一个女孩。
在那个年代,华夏的技校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男多女少。
所谓一入技校深似海,从此脂粉不沾身。
那个长相一般,前后难辨的女孩作为一个八十人班级中唯二的女生,享受着公主一般的待遇。
走在校园中,身边总是围绕着十几个殷勤的舔狗。
饿了,学校食堂小炒随便点,有的是人抢着刷饭卡。
渴了,随时有十几杯各式饮料奶茶递到嘴边。
当时的甄蒙正处于荷尔蒙爆棚的特殊时期,也轰轰烈烈地加入了舔狗的阵营。
他清楚地记得,当他高举着秋天的第一杯奶茶试图奋力挤进人群,却争不过那些三年颠勺练就一双麒麟臂的同班雄性生物,被连人带奶茶无情地抛出人群。
他望地上破损的奶茶杯和手上洒落的奶茶,伸出舌头舔了舔。
真甜。
这就是爱情的味道吗?
直到新东方毕业,甄蒙也没能在万军从中杀出重围,满腔的荷尔蒙无处发泄。
造就了一个技术精湛的手艺人。
直到魂穿大武,依然保留着高贵的童子鸡身份。
甄蒙回过神来,感慨了一句果然舔狗不得好死。
他端起奶茶碗尝了一口,一股浓郁的咸香充斥口腔。
与前世的奶茶那种甜腻丝滑的口感不同,这种咸香奶茶反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豪爽之感。
就像当年在夜市上与几个室友踩着啤酒箱吹瓶的豪情万丈。
一顿蒙州特色的小吃让他倍感满足。
结账时看似无意地与摊主闲聊了几句后,便朝着摊主指示的方向行去。
走过两条大街,横穿一座人声鼎沸的市场。
终于,他找到了胭语阁蒙州分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