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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赔我一块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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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赔我一块钱吧!(第2/3页)

另一个记者连忙打破尴尬:“傅总,彩蝶只有你一个人来吗?”

傅松道:“稍等,他们马上到, 来了。”

然后众记者就看到远处又来了一群人,有男有女,不过他们都是走着过来的。

众记者:“……”

余山处在第一位,他笑道:“抱歉,刚才路口只发现一辆共享单车,我们就让傅总骑过来了。”

之前那个记者犹豫半天:“余经理,你们也没车吗?”

余山摇摇头:“不是,我们是为了省油。虽然傅总说今天的油费可以报销,但公司的油也是油,能省一点是一点嘛!”

众记者:“……”

当然,这些记者并不知道,彩蝶文化娱乐离这里只有三条街,步行的话五分钟到地方。

而开车的话,从彩蝶车库到这边的停车场,需要十分钟。

一行人进入法院,各自落座后,开庭时间也到了。

众法官最后出场,看着手中文件,其中一位道:“今天的事情比较多。

首先是彩蝶文化娱乐,状告《驯龙总动员》驻华分公司侵权《山海经》一案, 请原告陈述。”

代表彩蝶文化娱乐出场的律师起身简单说了一遍, 大致意思和彩蝶微博说的差不多。

一是要求《驯龙总动员》驻华分公司向全国人民道歉,二是向药神基金捐款。

“被告,你们这边怎么说?”

“我认为原告的理由根本不成立。

没错,我们是用了《山海经》的一些设定,设计图也参考了华国关于龙的部分元素。

但说到侵权,就有点恶意搬弄是非了吧?毕竟没有法律规定这属于抄袭。

至于捐款,嘿嘿,据我们得知的消息,药神基金是这位傅老板自己的产业。

他竟然让我们捐一个亿,不得不让我怀疑他的目的啊?

法官大人,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这是公然勒索?”

法官点点头:“《山海经》属于远古读物,版权早就不在法律版权保护范围内,所以侵权一说并不成立。

至于捐款……原告,被告怀疑你们有勒索嫌疑,这个怎么说?”

原告律师正要开口,傅松忽然站起身:“法官大人,我能不能问被告几句话?”

“当然可以,不过被告可以不回答。”

“明白。”傅松看着克拉克,“克拉克先生,关于《山海经》侵权这件事,你们的理由是由于历史久远,这本书的版权已经不被法律保护。

但你们确确实实使用了里面的创意,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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