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二章 灵光蚓(第2/4页)
而那个叫吴德善的男孩比她大一岁,高中毕业,因为家里没钱供他读书,便跟着同村人外出打工,几经波折,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在她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里当网管。
当时网吧里的那些常客都很惊讶她居然能看得上那个其貌不扬的网管。
甚至就连那个网管自己也好奇地问过她为什么。
曹馨忽然睁开了眼,眼前好像又看到了那个比她高一个头的黑瘦男孩。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这个穷光蛋啊?”
“其实答案很简单啊。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你会在自己月工资只有三百块,三餐以泡面度日,连根火腿肠都舍不得加的时候,每天拿出一块钱买一根当时还是进口高端零食的福德巧克力哄我开心。”
当时的曹馨是那么告诉自己的,眼前这个男生在一无所有的时候都那么心疼自己。那想必以后无论是好是坏,也不至于比现在更糟。
曹馨笑着笑着,便又有大量散发着土腥味的江水从她空洞的眼眶里往外奔涌,顺着头发留在地下,将积水的面积再次扩大。
这一点她没有看错。
那个穷光蛋男孩在自己有钱后,也没有让她吃过一点苦。
她不用工作,不用做饭,不用做家务,也不用带孩子。就是平时吵架,他也总是让着她。甚至就在他已经欠了一屁股赌债无力偿还之时,在她打麻将输了,照惯例找他要钱后,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仅剩的钱转给了她。
只是当时的他和她都忘了很重要的一点。
爱并不是一味地给予,也经不住无止境地索取。
而要呵护这份爱,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难。
不一定非要阔气房子、名贵车子、大把票子,也许只要一个拥抱、一记亲吻、一句问候,甚至是一颗廉价的巧克力球。
尽管曹馨已经非常小心地想要让这份曾经的甜蜜多停留一会儿,但这颗巧克力球却还是以一种非常快的速度融化在了她的口腔中。
不舍的咽下最后一口甜腻的唾液后,曹馨转头看向了阳光灿烂的世界:“我马上就要离开人间了,是吗?”
“对的。”
“我以前非常不喜欢晒太阳,因为它会让我变黑。为此我不得不涂上厚厚一层防晒霜。但是现在要离开了,竟然有几分不舍。”曹馨说话的同时,将自己的一只手伸到了阳光之下。
灼热的阳光立刻就让她的手冒起了浓烈的白烟。剧烈的疼痛让她的全身抽搐了一下,她不得不缩回手,用力地甩动着。
“江老板,你们刚才说我救了人,积攒了功德,可以投个好胎,是真的吗?”
江臣没说话。
倒是范无救咳嗽了一声,接过了话题:“是真的。”
“可是我不是将吴德善逼成了现在这部田地吗?像我这样的共犯,不也应该罪孽深重吗?”
“功德与罪孽的换算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这种规定与人间的律法存在诸多重合之处。虽然你说的也对,因为吴德善之所以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与你没尽到妻子的责任,对他的漠不关心与苛责存在一定联系。但这些行为却并非出自你的主观想法,你并不是有意引导他犯罪。在现有的律法中,并不会因此而真的判定你为他的共犯。
在远乡,你的行为是需要承担一定罪责的,但相应的罪责并不多,你先后救下七个人的功劳抵消掉你的罪责后,还是存在一定盈余的。”
默默消化掉范无救话语中透露出来的信息,曹馨忽然回过身,看向范无救:“范大人,那像吴德善呢?他这种人,又会投个什么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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