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第3/4页)
就因为两个人都是通过模仿别人成功来谋取利益这种做法,所以两个人之间更没有利益的冲突。
因为成功的作品那么多,他们这种模仿者,根本不需要相互竞争去抢。这一部作品火了,你来模仿,那下一步作品火了,我再去模仿就行了。
哪用得着为这些东西抢来抢去的。
另一边,林曦跟陈靖走回副董事长办公室的时候,林曦再一次开口确认说道:“你确定一定要用他们两个拍摄另外两部漫威英雄的电影吗?”
其实对于谢导跟王导,林曦并没有非常好的感官,因为她觉得,像谢导跟王导这两个人,更像是利益投机取巧者。
他们说好听一点,就总是喜欢模仿别人的电影,但事实上,道德上来讲,其实是对于别人的电影作品是已经造成了侵犯的。
所以对于这两个人的感官,林曦说不上讨厌,只是要是让她自己来选的话,不会与这种人为伍就对了。
陈靖明白林曦想要表达的意思,所以他也是开口解释说道:“有一个成功的电影,其实都不缺这种人的存在,但是其实不管怎么说,并不是我们讨厌,这个圈子,这种人就会消失的。而且,跟他们合作,首先自然是能够确保他们能够为我所用,因为我要两位真正听话的导演。
还有就是,要是能够,让他们顺利的创作作品的话,那么以后也就会减少更多的电影模仿出现了。所以看看吧,还是用他们一下看看。如果能够做出改变的话,那再好不过了。”
林曦想了一下,突然间现。其实陈靖永远想着比别人多。
就比如这件事,林曦她想的只是谢导跟王导在电影圈子里的名声并不好,拍电影的做法也为人不耻,所以她第一时间想的就是不要跟这种人合作。
但是像陈靖这种,就很大的不一样了。
因为陈靖想的都是不是不跟他们这种人合作,而是想要通过自己的做法,去改变他们。让他们变成自己所想要的东西。
思维的深度,能够影响整件事情的改变。
林曦看着陈靖,再一次翘起了嘴角。
或许,能够有幸跟面前的这个人走一遭,也算是一件幸事吧。
陈靖看着林曦一脸微笑的看着自己,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一下自己全身。
“怎么啦,是我身上有哪里不好的地方吗?”
林曦摇了摇头,嫣然一笑:“没有,只是觉得刚才你说话的时候,实在是太过吸引人了,所以忍不住就陷进去了。”
陈靖摸了摸鼻子,看着突然间有些不一样的林曦,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好了。只能岔开话题。
“呵呵,林曦姐你这样子说我,我会骄傲的。好了,拿到剧本了,我们走吧。老板,这个时候等一下,我还要去见一下张哥呢。哎!根本就没时间休息啊。”
林曦也没有继续流露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而是看着陈靖问道:“张导演找你干嘛?”
对于张启山,林曦自然也不可能像陈靖一样,叫别人张哥,所以一般都还是喊张导的。
陈靖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的说道:“还能干嘛?无非就是让我去参加《队长1》的电影宣传发布会呗。”
不同于陈靖电影宣传的做法,张启山他自己的电影,每一步在上映之前,都会召开一个记者宣传发布会的。
像之前陈靖刚开始拍摄《杀破狼》的时候,就曾上过张启山的《血战古山岭》的宣传发布会。
也正是那时候,张启山不惜在自己的电影发布会上,也要为陈靖这一个新人导演的电影,发声帮他宣传。
陈靖这才真真正正的将张启山,当成是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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