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怨念(上)(第2/3页)
在这里住肯定要脏乱一些,尤其是春季的沙尘天气时。不过也有一样好处,就是住房面积可以扩展。比如杨静家,杨成刚分配到的只是一间二十多平米的屋子,他利用旁边的空地,又自己盖了一间小屋,作为杨静的“闺房”,旁边还搭了一间小房,用作厨房。
只要不过分,厂里房管科是不会干涉的,因为煤场、石料场和水塔场的住户都是这样做的。
就是因为这点儿“优越性”,曾经有机会搬去普通居民房住,杨成刚却放弃了。因为搬去那边只有一间正房给你,就是李恺家大屋那种规格的,那样杨静就没有自己的房间住了,一家三口挤在一间屋子里,也确实很不方便。
这是规矩,杨静母亲连个城市户口都没有,杨成刚家不可能享受高一些的待遇。
杨静支支吾吾半天,最终还是把整个事情说了一遍。
杨成刚昨天的私活儿,其实原本是牛通的。那家小厂离机械厂不近,再加上天气不好,路不好走,对方还催得紧,所以牛通开始没打算去。后来碰到杨成刚,就随口提了一句,结果杨成刚爽快的答应了,下了班就蹬着自行车去了。
杨成刚需要钱,他要在正月十五前凑出三千块钱来,能多挣一些,到时候就少借一些。
结果维修完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寒风怒吼,卷着地上的雪花飞舞,一身疲惫的杨成刚摔倒在马路上磕破头,也算正常事故。
杨静之所以向苑铁柱借钱,是因为她偷听了父母的谈话,知道父亲什么活儿都接,这么辛苦是为了尽快攒够哥哥的三千块“彩礼钱”,家里现在只有一半,杨成刚只能“拼命”了。
杨静的哥哥叫杨安,在杨成刚的老家。
当年杨成刚进城做了工人,因为条件一直跟不上,再加上父母年迈,媳妇有病,所以工作多年之后才只能将媳妇女儿接到安城,儿子被留在农村老家。
关于杨静这个哥哥,李恺只匆匆见过一面。但在杨静嘴里,那是个“无所不能”的人物,上树能掏鸟窝摘果子,下河能捕鱼虾抓泥鳅,还能打架,平趟整个村子的同龄男孩子,更能干活,十来岁就可以承担家里责任田的主要劳动。
李恺见过的那一面,还是在前世苑铁柱和杨静的婚礼上,不过杨安当时并没有进入婚礼现场,只是在门厅那里写了一千块钱的礼钱,还留下老大一袋子大红枣,都是红润饱满的极品红枣。
当时李恺正好“巡检”到门厅,碰了个对面,等到他反应过来这个人是谁再追出去时,杨安已经没了踪影。
后来才听杨静说了家里的事情。杨成刚当年迫不得已,只把媳妇和女儿带了出来,而将杨安留在农村。杨安一直生活的很不容易,因为条件困难,所以和青梅竹马的恋人也没能“修成正果”,一直到杨静再婚,他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所以杨安对自己父母很有怨气,一直不和他们联系,就认定自己是被父母抛弃了。
这里要说一下杨静为什么要向苑铁柱借钱而不是向李恺借,明显李恺要更富裕些,而且也乐于助人。
因为李恺知道将来这俩人是两口子,所以总是有意无意的撮合他们,当然,十几岁的初中生,所谓的撮合,也就是一起学习一起玩乐的时候,总将这俩人安排在一起,再多的他也做不出来,苑铁柱也不敢接。
不过李恺很自觉的摆正自己和杨静的“位置”,这也造成杨静一直认为李恺和薛妍乔娜马娟的关系,要比跟自己更亲近一些,所以不好意思开借钱的口,毕竟一千五百块钱不是个小数目。
至于向苑铁柱开口,呵呵,女生都聪明着呢,苑铁柱又是个傻缺,有点儿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只要情商不是负数的,都能看得出来他对杨静的心思。所以有了困难,向“倾慕”自己的人求助,合情合理。
“明白了,给我们一天时间,铁柱和我们商量一下,想想怎么办好,不但把你嫂子抢到手,还要修复你哥和你爸妈的关系。什么玩意儿,还跟自己父母较劲。”李恺对杨静说道。
“不是的,不怨哥哥,是我不好,当初应该把我留在农村的。”
“把你留农村?你这小胳膊小腿的,留农村干什么,什么也干不了,等着饿死啊。他是哥哥,就应该多吃些苦,要不你当姐姐,他做弟弟得了。你别管了,这事有铁柱呢,肯定办的圆圆满满。回去吧。”
连哄带诈的将杨静支走了。
“哥,我不行,我只有一百块钱,还差一千四呢。”苑铁柱拉着李恺的衣角,囔囔唧唧的说道。
“我说,你做,能行不,将来都是你的功劳,全说是你安排的。”
“那行那行。”苑铁柱一下子又活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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