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第8/11页)
毫无疑问,工作量太多,那么应该是在时间计划、人员数量、工作效率方面改进,而不是万事靠加班。加班不应该是万灵药,特别是无偿加班。但是许多人不考虑这个,他们考虑的是“态度”。
当初群里下载的各种资料,原本就仅仅是下载完毕后就放在那里,当初下载之后也没有打开看过一眼,但是今后却似乎必须要好好的研究了。
白夜心情复杂的很,这外挂很强,但是他却有些不敢用。
“似乎财物提取出来之后,就不能夹进去了。”
利用不可视特性与笔记本物理结构藏钱的计划失败。
白夜发现【张三】虽然来钱很快,但是也确实是危险重重。
明坑套暗坑,大坑套小坑,坑里还有刺,刺下还有水,水里还有屎,屎里还有毒。
【张三】的刑期只能用在【张三】们在被记录那一刻已经掌握的技能上,不能依靠【刑期】学习进步,这种限制是包括白夜这个特殊的【张三】的。
并且白夜还不清楚学习其他张三的技能,会不会有什么隐藏的后遗症,比如某种特殊执念之类的。
所以对于添加其他的张三,白夜的兴致真的不高。
“一定要克制自己,不能太贪,千万不能太贪。不然牢底坐穿、菊花盛开……”
白夜克制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只要动动手,而后放飞自我就能够获得大量收益,实在是太诱人犯罪了。
“或者找一些以前被严格限制,但是目前已经解除了限制的法条,这样就可以反复的刷。”
毫无疑问,这是最安全的方法。哪怕犯这种法律导致的社会层面的影响低下,导致最后的处罚不高,但是也最为安全,不需要提心吊胆。
白夜相信因为国情与时代的差异,这样的法律一定会是存在的。
白夜没多费劲,就想到了一个。
倒不是白夜有多么懂得钻法律的空子,而是白夜下载在电脑里的就劳动法、民法典和刑法,而有些罪名是在宪法、行政法、民法、交通法……
白夜不添进去,哪怕白夜做了什么,事记簿里的刑期也就不会涨。
所以其实各种法律方面空白的部分很多,只要白夜忍得住,那么他就不会被金钱诱惑。
至于白夜想到了什么?
他现在是东京嘛,东京的天气又是众所周知的凉快不了,所以他就想到了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66条】(一条龙服务),处罚的限额是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是五百以下的罚款。
光这个,得到的罚款还用不了。
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违禁品,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瓢资是属于【追缴】的那一种,当然【罚款】也不会免。
【追缴退还】,意味着白夜可以通过事记簿的【审判】之后,与小姐姐鼓掌花费出去的等额的金钱会被退还。
似乎事记簿将【国有】的部分默认为【事记簿之主】,不论事记簿之主的角色定位是什么。
这种退还的钱不是【罚金】,而是会成为某种形式上合法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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