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寨主的无限之路

第2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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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第3/9页)

“我听说新手律师都挺惨的,正好发了横财,看看能不能开一个事务所,避免一些律师误入歧途。”

“顺便,以后在处理法律的问题上,就方便了许多了。”

“如果有一个优秀的律师团,可以避免很多法律上的纠纷,金钱损失与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负责民事诉讼跟刑事诉讼的律师,基本上都是不怎么赚钱的。

刑事案多由法院指派,不可能给太多。而民事案,有钱人基本不会找新人,人家自己都有律师团,大型的公司也有自己的法务部们。

一些初出茅庐的律师不想进去大型的事务所里面混日子,他们想要为无辜市民伸张正义,想要维护法律的公正。可他们连自己的事务所都没有,只能往咖啡厅里面一坐,点一杯咖啡,就把这里当成办公室。

哪怕是进了事务所,也可能像张伟刻了好久的光盘一样,要等上许久才有可能真正的接手一起案子。这个社会对出师茅庐的律师很残酷,而同时,各种诱惑又很多。

就像那个表情包一样,钱没了,还可以再赚,良心没了,可以赚的更多。

而哪怕坚守底线,最终功成名就,比如成步堂万能事务所所长,但是却也说不上富贵逼人。作为终结了日本法律界黑暗时代、法学院里有其雕像的名律师,某些时候还要靠女儿表演魔术挣得钱养家。

当然了,这里所谓的不挣钱,不是说穷的揭不开锅。维持一个体面白领生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如果想要更进一步,住上豪宅别墅,开车豪车的话,那光是靠着接民事诉讼或者是刑事诉讼,基本上是不大可能的。

饿着肚子是主持不了正义的,大多数的人很快支撑不住,加入那些大型事务所,听从别人的安排跟指挥,然后渐渐地成为讼棍。

学法学多了,看的事情多了,各种挑战人性底线的案例经历的多了,人也就逐渐麻木了。以至于逐渐的,看一个案子,印入脑海的信息给人最先的反馈,不再是愤怒或者悲伤,而是各种各样的法条,各种各样的宣判案例,案件的成功的概率,以及回报的资金多少……

而在投入与回报之间的悬殊差距的情况下,越来越难以把握自己,越来越难守住自己的底线。就像玩笑里说的政法大学“毕业后,一半校友抓另一半校友”那样,一些人逐渐就放弃了维护正义,而是一切向“钱”看。

并不是说这样,律师就可以合理的堕落,不论理由如何,困难如何,堕落就是堕落,违法就是违法。

不应该同情,更不应该原谅。

法律终究应该是为了维护正义与公理的,而不应该是为了维护某些人的利益的。绝对公平正义的法律目前是不存在,但是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努力的让法律无限去靠近。哪怕这个过程之中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也在逐渐的发展完善。

作为法律的暗面的“张三”,白夜是希望法律的约束越强力越好,越全面越好,越明确越好,执行的越严格越好。

《左传》那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与事记簿是相悖的。

任何没有明确颁布的法律,对于【张三】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唯有明确的条文规定,那么张三在犯法之后,才会因为被明确为触犯了xxx,被判处xxx。事记簿不需要法律给它过多自主发挥的空间,不需要什么话语权。反而需要的是法律条款明确,涉案因素清晰。

所以,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就没有违法乱纪的张三;而也正因为有了违法乱纪的张三,法律才需要去惩处张三,去告慰被伤害的人,去补偿受害者的家属,去警示李四与更多的人。

“感谢您的心意,不过我们律师事务所应该是不卖的。”律师并不觉得白夜是多么想主持公道,仅仅认为白夜想要一个助理律师。

“这样啊,那接受入股吗?”白夜并不打算放弃,“此外,我希望设立一个律法基金会,先期注资五百万,用于帮助打不起官司,或者拖不起法律流程的普通人和小公司。”

“这种公益基金会应该是合法的吧?”

白夜说完之后,对方看白夜的眼神顿时严肃了起来。“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这笔钱极大可能救不了几个人,最后还会让没有得到帮助的人……”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人之常情,而且是纯感性的人之常情。

白夜无所谓的说到,“我非常喜欢妃律师,作为帝丹的后辈,希望有更多像妃律师这样的人出现,能够让更多违法乱纪的人,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让法律的武器,不再是某些人手里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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