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不是扶弟魔

第两百七十四章 电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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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四章 电灯泡(第4/6页)

最著名的奢侈品一条街上,到处都是大魏人在“买买买”,就连高傲的高卢人,也被大魏人的豪气所打动,一整天都挂着“真诚”的笑容。

林溪来巴黎,自然不是为了排队买东西的,她所关注的,是街上来来往往的风景。

人们都知道巴黎服装周,是世界服装界的时尚盛宴,但其实想感受时尚,在巴黎街头,就可以随时随地的感受到。

“小弟,我感觉你的时尚嗅觉,跟这边的人很契合,她们的穿衣风格,我好似在你的绘本上见过”

“嗯嗯,英雄所见略同而已。”

超时空的搬运工,也算是促进世界文明发展的英雄之一吧!

到了巴黎林溪才知道,华教授年轻时候曾经在这里学习进修了很长时间,所以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很深。

林溪下意识的就把华教授当成了导游,华教授也确实让林溪找到了许多隐藏的“彩蛋”。

但是连续两天的游览之后,林溪却发现了一个事情。

那就是.林哲和柳慧语,经常“走丢”。

一行人本来计划好了去时装学院参观,但他俩却半路被几个街头艺术者给吸引,然后就“迷路”了,在巴黎的大街小巷里兜兜转转,直到下午的时候才一起返回酒店驻地。

一次迷路,林溪相信是人生地不熟的原因,但连续几次,利息发现华教授跟两人的“迷路”,有着极为默契的配合。

林溪终于明白了。

华教授的身体并不算好,为什么不辞辛苦,跟着来巴黎呢?

敢情是为了掐灭自己这只碍事儿的电灯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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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哲和柳慧语,也有默契。

柳慧语从来没有表示过,想单独跟林哲在一起的意图。

但是不知不觉间,两人就脱离了预定路线,顺着巴黎的古老石板路,随意的信步由缰。

巴黎的冬天并不算冷,走在任何一条小街上,两边公寓的阳台上、窗台上,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植物。

养花爱花,已经深入到每一个高卢人的骨子里。

两人走在小路上,不时就能看到阳台上的高卢人在浇水,打理花卉。

当他们看到林哲和柳慧语两人驻足观望的时候,也会热情的跟他们打招呼。

柳慧语懂高卢语,每一次都会微笑着向对方礼貌回话。

但如果对方是名男士,又叽叽歪歪的爆发高卢人的浪漫热情的话,柳慧语就会立刻装听不懂,然后带着林哲快速离开。

嫌弃人,是柳慧语的特性之一,尤其是又没颜值,又没才华,又属两栖动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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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城很大,作为古老的欧罗巴中心,遗留下来的古迹建筑非常多,连续三天,林哲和柳慧语都没有把所有的石板小街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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