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借剑除恶(第2/4页)
刘琦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神色淡然。
杀人的场景他早已见识过,甚至他手上也沾过人血。
襄阳距离隆中数十里,其中山林众多,山林中多盗匪,当初刘琦的交友之路也不是一路坦途的。
而至于当街杀人会不会给蔡瑁一个攻击自己的理由,这点刘琦倒是不担心。
虽然刘琦如今与蔡瑁已经几乎撕破脸,但就方才李单对其的拔刀之举,这就已经是不赦之罪。
在朝堂上,刘琦被蔡瑁压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刘表支持蔡瑁,但这些并没有改变刘琦的身份,他如今依然是荆州的“大皇子”!
刘琦在朝堂上斗不过有着皇权支持的蔡瑁,但凭他的身份,在襄阳一地,哪怕是李单无罪在身,他想杀他也是轻而易举,
现在可是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
更何况李单目前还“意欲行刺”在先。
往年中蔡瑁编织了不少罪名污蔑刘琦,但还真的没有一桩是说刘琦“欺男霸女,妄害百姓”的。
因为蔡瑁自认为自己与刘琦之间的斗争是“贵族”之间的争斗,用这种理由,蔡瑁自己可能都觉得自掉身价。
在刘琦护卫的围杀之下,李单所带来的手下已经损失殆尽。
刘琦脚下的地上已经被鲜血染红,而手下的凄厉叫喊声不绝在李单耳边响起,已经吓得李单不知所措,他的腿间也渐渐有腥臭味传出。
这时刘琦抽出腰间长剑,递给魏延,
“你为壮士,壮士受辱,吾所不愿见。今辱你之人,已跪伏在地,你可用我剑杀之,以报方才其辱你父辈之仇。”
这时代的人以孝为先,又多具血性,故而若有人辱及自己的长辈,的确是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的。
面对刘琦的递剑之举,魏延毫不犹豫的接过。
他方才就想杀了李单泄愤,但因为碍于心中的志向,不好出手。
但如今心中的志向就站在他眼前,用他的佩剑给予了自己这个雪辱的机会,一向敢作敢为的魏延也不再迟疑。
魏延接过刘琦手中长剑,缓步走向李单,
李单此时已经被刘琦吓得手脚发软,哪还有力气反抗,他眼神惊恐地看向朝他走来的魏延,几乎快吓死了。
但这时他想出了一个阻止魏延的办法,
“我乃一军屯长,而你不过一白身,你杀我就是民击官,县府不会放过你的。”
而刘琦似乎早就知道李单会有这种说法,立刻开口说道,
“谁说文长是白身?
我方才已经决定任命其为我军中治军司马。
我乃督军中郎将,本有督查军中违法乱纪之辈的权力,而你已经犯了大不敬之罪,我命军中治军司马斩你,乃是合情合法,有何不妥?”
本来魏延前进的脚步的确为李单的那句话所阻,毕竟刘琦出镇在即,若是此时他犯了事被关进牢里,那他可谓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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