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一条狗引发的案件(第4/5页)
小女孩撕心裂肺的哭。
这回米氏再也忍不住了,见孩子受伤,心疼的要死,和他扭打起来。
双方一边打一边骂:
“养孩子不教育,这么小就这么坏,心思歹毒,敢伤害我的小狗,早晚让人捅死!”
“是你的狗先吓唬孩子了,你也不往回牵,纵容你的狗吓唬孩子,孩子吓坏了,忍不住烫狗,你又打孩子!”
“你得给我的狗治伤!”
“你得给我的孩子治伤!”
“你们穷狗的命,有我的狗值钱吗?”
“你会说人话吗?”
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干脆就不讲理了,互骂对方祖宗十八代女性。
史斌对萧飞道:“萧飞,你现在,马上去审理本案。”
萧飞道:“判狗主人有罪,但是故意烫狗这事……”
“活该。如果他早点把狗往回牵,就不会有这事了。”史斌指示道。
“臣明白了。”
“肃静,肃静,本官乃是守夜人玄尊者。”萧飞举着守夜令:“现在由我主审此案!”
他严厉批评了狗主人。
这时围观百姓有两种声音,一是,大人不应该直接暴打小女孩。
二是,小女孩是个没教养的混蛋,竟敢伤害小动物,真恶毒。还说孩子是熊孩子,家长是熊家长。
史斌当众驳斥了这种观点:“十四岁的孩子干出杀人,伤人的事,那叫熊孩子,四岁孩子烫狗那不叫熊孩子,那叫无自主思维生命体。不信你回忆一下你四岁时候干过的事,每一件事都符合圣人之道吗?”
此语一出,把那些看热闹的人反驳的哑口无言。
萧飞道:“正是这般。四岁的孩子懂什么?你问他吃屎不,估计他也说吃。大人不怕小狗,但小孩他就是怕。狗主人明知狗会吓小孩,却死活不肯往回牵,继续非常高傲的纵容小狗继续吓人。而且温水烫了一下狗爪子就不依不饶。那是给小孩子喝的水,能有多烫?那点温度根本伤不到狗!这个案子的根子就在于,你根本不把普通老百姓当人看,自以为是梁国皇族,就可以随便欺人。我要告诉你,那是老皇历了,这里不是你们梁国了,这是大离的国土!”
众人一言不发,静听萧飞说话。
小女孩和父亲噙着泪。
“判决如下,葛氏出钱,给米氏的孩子治伤,并且公开道歉。皇上,请派一位守夜人监督他。”
萧飞说完,向史斌请命。
皇帝这是次微服出行的。
一听是皇帝来了,所有人赶紧下拜。
“平身。”史斌看着他的子民,对武松说:“打虎武松,你亲自监督他给这孩子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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