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一言不合就开干(第2/4页)
“长生殿的一个小兵就敢在一域之主面前耀武扬威。
小子,你的见识还是太低了!
实话告诉你,就算今日我杀了你,帝都和秦天也不敢放个屁。”
方中信此时已经穿好了衣服,西装领带,压根没把秦天放在眼里。
眼前的少年但凡对他有一点点威胁,方中信都会穿上铠甲。
毕竟,对古武者来说,铠甲就是第二道生命。
“狂妄是需要资本的!你还不够格。
今日本来是打算与你谈公事的,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方老爷子这个儿子他自己不教育,我来替他教育教育。”
“替我爹来教训我,你算个几把毛......”
方中信也是个火爆脾气,两人也不自觉的跃向了虚空。
双方很快便进行了试探性的接触。
“武尊中期,不得不说,你的实力还是不错,就是太喜欢找死。
你这样的人终究不会命长,不如让我早送你上西天!”
方中信是武尊后期的修为,底气比秦天足的多。
武尊级别,一个小境界都是巨大的差距。
夸张一点说……前面所有修为累积需要的灵力都不如现在一个小境界所需要的灵力。
所以,方中信他有炫耀的资本。
“跟个堂客们一样罗里吧嗦......打不打得赢,先打再说!”
说罢,天空中出现无数白色鳞片,这些鳞片死死的将秦天护住,最后形成了一件白色的鱼鳞铠甲。
从远处看,科技感与惊奇感极强。
得知秦天的修为之后,方中信也不敢大意,他身穿铠甲,长柄长刀已经变的炙热。
“这件武器我喜欢,先预定了!”
方中信手中的长刀一看就是法器,而且材料极其特殊。
黑虎一直使用的是长柄长刀,但普通材质的长柄长刀因为长度太长,战斗时很容易断。
所以黑虎一直使用不称手的兵器,战斗力大打折扣。
方中信手中的刀一看就价值连城,但这把刀放在他手上,确实浪费了。
这么好的武器,就应该上战场杀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