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书到用时方恨少,笨比竟是我自己!(第2/5页)
池宁悠戳了戳顾余,“睡啦?”
“嗯,勿扰。”
这下池宁悠急了,鬼知道这家伙在乱想什么,连个眼神都不给她了,这让狼人很害怕!
“没拍人,我拍下风景,你看这天空,这太阳,这学校,多好看。”
“……”
“说话!”池宁悠戳他。
“今天是阴天,看不到太阳。”
顾余又道:“而且你明明是对着我这个方向拍。”
“不可能,我就是对着外面。”
“我看到了。”
“……你眼睛睁开了?”
“不知道蝙蝠不用眼睛的吗?”
“喔!承认自己是蝙蝠精了!”可能是条件反射,池宁悠还没来得及思考,大脑就自动下达了说出这句话的指令。
如果现实有时光机,池宁悠只想回到三秒前,告诉自己。
脑子是个好东西!
“嗯。”顾余应道,然后侧向了另一边。
“生气了?”
她想,不至于吧,以前不是经常闹着玩吗?
虽然……顾余好像确实说过,让自己别叫他蝙蝠精……
他还喜欢自称高贵的血族,难不成蝙蝠精和吸血鬼这种称呼对血族来说其实是种侮辱?
她怎么就没想到好好研究一下血族呢!
书到用时方恨少,笨比竟是我自己!
“没有。”顾余说。
“那你转过来。”
“不转,除非你给我看手机相册。”
“……”
她脑子转过来了,她想明白了!
草!(一种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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