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才判八年?她应该判死刑!(第12/14页)
刘梅这群人的战斗力……
实在是太吓人了。
她们没有太多的规则概念,即便宣读了法庭纪律,依旧没有严格遵守的意识。
而且。
在吵架上,她们有着极高的造诣和丰富的经验。
只要开口,注定风起云涌。
绝不简单。
此外。
还有陈导光怒怼公诉人的一幕,也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
一般来说。
刑事案件大部分交由公诉机关进行公诉,公诉人的起诉状只会寄送给被告人。
受害者……
是不会受到通知的。
公诉机关也没有义务告知受害人的案情相关情况,有义务告知的是公安机关。
而陈导光等人又被拘押在了看守所,因此完全不知道起诉书的判刑情况。
所以听完八年的刑期,才会显得这么震惊。
其实。
公诉人提出的八年有期徒刑,是非常合理的。
这个案子属于明显的伤害罪。
黄兰的行为,主客观上都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故意伤害罪。
这个行为属于同时做出的防卫举动。
因此一罪被吸收,从一重罪判处。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
黄兰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故意伤害罪吸收,量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加上检察院认定为本案系防卫过当……
在法定上,防卫过当的情形,可以减轻、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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