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兜底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2/14页)
完全可能将诈骗罪辩没。
法院的判决,最多是判处孟磊偿还所有人的借款。
并不能将孟磊送进去。
而现在距离开庭还有四天时间。
这段时间里,足够他找到一个牛逼的律师了。
“四天后又有个诈骗案?”
八卦的张清源等人,也在无意中得知了这件事情的后续。
“判决都下来了,那人居然还敢转移财产?”
“我算是知道讨债有多难了,难怪网上有一群人专门干讨债的工作。”
“靠法律讨债,实在是太麻烦了,听说这种专门讨债的人,讨债效率非常高。”
“不过我觉得还是小秦的效率高,欠钱不还,直接给他往诈骗上搞,直接送人进去!”
“……”
众人围到了秦牧四周。
激动的讨论了起来。
他们并不关心为什么构成了诈骗,只关心又有热闹看了。
而且。
这个案子……
涉及了借钱纠纷。
生活中实在是太常见了,他们年轻时候都遇到过。
有着很深的代入感。
一个人一生中……
难免遇到几个借钱不还的老赖。
如果都能用秦牧这种方法送进去的话,以后估计没人敢借钱不还了。
“我这种方法也不适用于所有老赖,想要把人送进去,需要有多起案例,情节严重才行。”
秦牧听着众人的讲述,嘴角抽了抽。
耐心解释道:“借钱行为,本来只属于经济纠纷,但孟磊的行为……对多人借钱,且都未还,情节较为严重。”
如果一个人只借了一个人的钱……
那是无法将其定性为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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