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怎么又是张玮辩护?(第9/12页)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认为,公诉人刚提出的这些证据,只能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偷窃行为。”
赵德柱三人的旁边。
张玮立即站了出来,先行鞠躬,朗声道:“这些证据,多是视频。”
“视频里可以看到我方当事人的确曾多次偷窃南瓜,将其占为己有。”
“至于抢劫罪……”
他顿了顿。
开始展开了辩护:“公诉人提交的这项证据里,只能说明胡问凝女士对老人们的行为进行了劝阻,但双方沟通之时,我方当事人并未采取暴力行为,也没有胁迫对方。”
“在刑法中,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类犯罪中性质最恶劣,判罚最严重的一种罪名。”
“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我方当事人并未用任何暴力或者胁迫的方法强行夺取公司财物。”
“我方当事人大多是七八十岁的老人,甚至有许多达到了八十岁以上,劳动行为能力、威胁程度都不足以威胁到胡问凝女士。”
“她眼睁睁的看着老人将瓜搬走,更多的是顾念老人年老体衰,而非是惧怕他们的胁迫。”
“因此,在构成要件上来说,我方是不构成抢劫罪的。”
针对这一项犯罪证据……
他展开了全方位的分析,将抢劫罪直接给否了。
之所以要构成抢劫罪……
主要判定依据是是否存在暴力行为或者胁迫手段。
而老人们……
明显体力不行,不存在胁迫的可能性。
无法将这项性质恶劣,判罚严重的罪名强行加在他们的身上。
这样做无疑是不合理的,违背了抢劫罪的立法初衷。
而养老院里。
众人听到了张玮的这番质疑,也都瞪大了眼睛。
“这个张玮……到底是哪边的?当着人家的面,将东西抢走,这都不构成抢劫?”
“我记得我们出去钓鱼的那次,小秦钓上的阴沉木就是被人当面抢走的啊。”
“那次都构成了抢劫,为啥这次就不构成了?”
“小秦,这到底是咋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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