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天问九歌(已修改)(第2/5页)
李水苏为何对他那么好,说难听点,有倒贴冷屁股的嫌疑。
楚天歌自认有几分姿色,但人家李水苏可不差,用上世纪的一个热词来说,李水苏属于校花级别的,放在当下,亦被安南大学宅男们奉为完美女神!
有才,有财,有颜,品性好,学习好,条件好……好好好,可为何偏偏瞧上他一个穷小子?
自此他考上安南大学第一天开始,李水苏便出现了,虽不至于各种献殷勤,但明显符合女追男的意思。
他可不认为自己是小说猪脚,有气运光环笼罩,只需虎躯一震,便能让男跪女服皆倒舔。
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但此事究竟为何,他暂时想不出来,记忆里,他和李水苏在大学前,并未相遇,未曾相识,何至于此,他也纳闷。
算了,且不说这些。
既然要规划跨时空集团,必须有个响亮的名字。
天问科技集团!
不错,就叫做天问吧!
楚辞、天问。
遂古之初,谁传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冥昭瞢暗,谁能极之?
冯翼惟象,何以识之?
……
“遂古之初,我来传道!”
至于主世界开办天问集团的工具人,最好他相识,对其品性有些许了解,又懂得如何经营企业。
如果条件允许,最好他能用楚天歌的本人身份间接接触和影响对方。
思来想去,只有一人合适。
李水苏!
而恰好,李水苏要下海创业。
两人属于一拍即合。
如何推动主世界发展,基因药剂1为重要一环,同时,需要将余益谦、李水浚等生化团队拉到天问集团内任职。
与中州官方合作,是发展天问集团的唯一途径。
不然,想推广基因药剂如此逆天的东西?
等同痴人说梦。
夜深,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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