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收获和治军(二合一)(第5/7页)
理是这么个理。
但余恪又不是什么冷血动物。
他时至今日所杀之人,除了七十二地煞教徒外,就只有战场上那几十名法军了。
杀人从来都是为了保家卫国,或是因为心中的正义。
余恪实在无法对一帮老弱妇孺下手,即便对方日后可能来寻他报仇。
不过。
想到这里,余恪的目光转向莲花县城。
要说报仇。
最应该报仇的,应该是县城里那无缘无故被屠杀了的八百七十二人的家人吧?
这帮七十二地煞教教徒的家小,失了家中男人的保护后,还有多少能活得下来?
余恪也懒得管。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
回到县城。
余恪将一营二营八百新军收拢,来到城门楼处。
指着被吊在城门楼上的五名士卒,余恪望向整齐列队的八百将士,大声道:
“这五人,趁着县民家中被毁,县中一月乱麻都在扑火救火之时。”
“以为无人顾及他们,便行贼匪之举,窃夺财物!被发现后又打伤了三个莲花县民。”
“如此做法与那贼匪何异?”
“简直令我新军上下蒙羞!”
八百新军士卒望着被吊起来的五位同袍,神色愤怒。
我们一晚上累死累活地忙着灭火,你们五个却去窃夺财物?
余恪问道:“甘启良。”
“在。”甘启良跨出一步。
“按照军规,这五人该如何处置?”
甘启良大声道:“行贼匪之举欺压百姓,未致人亡者。”
“受五十军棍!革除军籍!充入大牢,劳改五年!”
余恪喝道:“按军规,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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