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宣,手持抡语,开局降服苏妲己

第9章 丈人怕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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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丈人怕我跑路(第3/4页)

但既然孔宣决定要去,他也只得倾力帮助自己女婿,忍不住叮嘱道:

“纣王此次招贤纳士,共分四个考场,北方考场在北伯侯的崇城,由比干坐镇,此行一路上要经过很多原始部落,你记得多带些人,实在不行我让郑伦带领他的三千乌鸦军护送你。”

“让丈人费心了,有我的七十二义从足以。”孔宣抱拳道谢。

“你不会不回来吧?”

苏护打了个饱嗝,怀疑地问道。

孔某人无语,当场举手发誓:

“我若不归,天打雷劈,人神共愤。”

“我信你。”

苏护满意的大笑。

次日,孔宣准备去崇城,但还是在校场讲了一上午的学,引得万人空巷。

过了午时,七十二义从都带着行头,在院门口等待。

本来孔宣不想带妲己的,奈何前天才成婚,今天便离家,实在不像话。

而且新婚燕尔,夫妻俩腻歪得不行,某人也是食之入味,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

“夫君,你就带我去吧,好不好?”

妲己委屈地瘪着小嘴,摇着孔宣的手臂,就快哭出来了。

某人哪能受得了这个,心中一软,当下答应道:

“那就一块去吧,不过这一路上风吹日晒,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

“只要能和夫君在一块,我不怕。”

妲己笑颜如花。

话虽如此,但孔宣却不得不做些安排。

去找郑伦借了火眼金睛兽,又弄个遮风挡雨的小轿,安在金睛兽背上,免得把自己媳妇晒黑。

还叮嘱苏全忠,让他在校场替自己讲学,教百姓识字。

反正这家伙也是游手好闲,肚子里虽然没多少油水,但至少出自王侯之家,教普通百姓绰绰有余。

以前苏全忠绝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他是天生的侯国继承人,高高在上,顶尖贵族,哪有皇帝去教平民识字的?

但自从见识到孔宣从籍籍无名,到家喻户晓,最后被称为圣人,全是因为教化百姓之后,他心动了。

谁不想出门在外一呼千应,受人尊敬?

而且是发自内心的那种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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