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十三次相亲19(第2/3页)
两样都是他喜欢吃的。
他喜爱吃骨髓,胜过吃肉,每次吃大骨头都要把骨髓吸出来吃掉,实在吸不出来就会用筷子捅出来。
有人说这是贫困生活留下的烙印。
他觉得,这种说法太过武断。至少他爱吃骨髓并不是因为小时候吃不到肉。
好多人不承认自己爱吃,他从不避讳这一点。
今天这大骨,要是能把骨头炸酥,再倒上油炸的辣椒油,对他而言就更是一道饕餮大餐了。
他总觉得能吃,能睡是人的一种福气。
在普遍丰衣足食的当下,人们对于吃没有丁点敬畏,丝毫不知道感恩。
其实,也不单现在,早在《红楼梦》成书的年代,那些忘记饥渴为何物的人就不珍惜这点儿福分了。
比如:宝玉家的芳官。
她本是贾府买来学戏的女孩子,是正儿八经的贫苦出身。
等到了贾府,因贾家对下人较为宽容,再加上碰到宝玉这种主子,她在生活条件上很是优越,原著评价是比别家小姐都金贵。
有一段写到厨房用来讨好她的吃食“一碗虾丸鸡皮汤,又是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莹莹的绿畦粳米饭。”
这实在已不是下人的饭食标准,分明是别家主子小姐的餐饮水平了。
可芳官本人是如何看待的呢?
原文她对此有一句评价,大意是:这些油腻的东西,谁爱吃?
单看这一段,她的反应似乎并无不妥。但是书中早就借厨房管事娘子的嘴交代过,这些次等主子,各房大丫鬟们天天肥鸡大鹅吃腻了肠子,总要换着花样吃些清淡新鲜的。
她不是天生不食荤腥,而是香皮脆味吃多了,不稀罕了而已。
这其实就是不珍惜福分。人们总觉得自己现在拥有的,永远都会拥有。
可事实上,不论是健康,还是寿命,对我们而言都不是能永久享受的。
那些美食、美景、美誉之类的外物更是如镜花水月一般,说没转眼间也就没了。
以芳官而言,她后来出嫁成了尼姑,那些“油腻腻”的东西自然是再也吃不到了。
这并非完全是出于作者的促狭,事实上芳官这样的人多半会是这种惨淡收场的结局。
与之相反的人,则大多可能多享受一段原有的优渥生活。
比如:名气不大的唐肃宗李亨。这位皇帝历史功劳不小,却似乎是处处不如人。
他没他爹李隆基的果断英武,没他老婆张氏的多谋善断,没他管家李辅国的心机深沉,没他大将郭子仪的能征善战,没他对手安禄山的勇猛狡悍,甚至远不如他儿子唐代宗李豫的胆大心细。
就是这样一个不如众人的人偏偏成了众人之上,无上尊贵的皇帝。
此人能登顶成功除了他皇子的身份外,最重要的就是他知福、惜福、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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