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林凡的规矩(第5/21页)
民众多一支枪,我们就多一份力。
各位试想:若是鬼子进入朗溪的时候。
整个郎溪县里,十几万人口人人有枪。
鬼子还敢进来吗?
如果我们国土上人人有枪,鬼子还敢进入我们国土吗?
因此有特种连在的地方,就不会禁止的。
并且我们还会自己放开,向外面出售枪支。
各位如果有意购买,可以跟我们联系。
保证质量。”
李善斋留下来的那个代表赶紧说道:“林连长!我们商会有自己的护卫队,也有一些枪。
这个算是合法吗?”
他们这样的商会武装,在以前肯定是不合法的。
但是县城里面也是没有人管的,大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今天下午看到了林凡,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手段。
这个人觉得还是问一问得好。
林凡笑了:“让你们会长,把这些护卫的名字,每支枪的型号、枪号报上来。
就是合法的。
偷偷摸摸地藏着掖着,就是非法的。
并且告诉会长:若是你们的武器不好、弹药不足。
我们这里还有从鬼子手里缴获过来的新枪,弹药包够。
只是要钱买。”
林凡的话让在场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林凡又说道:“各位家里若是有枪的,也尽快统计一下,报实数上来。
我们登记了的,就是合法的。
今后你们不管用什么手段,从什么地方搞到了枪,都必须要立刻登记。
就算是合法的了。
但是私人武装,只能够有枪,不能够有炮。”
对于枪炮,县城里面的这些商家都是非常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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