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千万!(第2/3页)
陈涛盯着林轶,语气极其不悦:“林轶,你什么意思?
“一千万!”
林轶竖起食指,语气极其平淡的看着陈总:“只要公司给我一千万,这份解雇合同我马上签!”
听到这话,陈涛顿时就怒了:“林轶,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当然知道我在说什么。”
面对即将爆发的陈涛,林轶仍然面不改色:“当初,我跟公司签的是三年a级演艺合同,如今合同签订不到半年,公司不仅没有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义务,而且没在未经过与我协商的情况下,就要擅自将我解雇,如此恶劣的行径,属于单方面违约。”
“根据公司a级演艺合同第八项违约责任中规定,任何一方要单方面违约,就必须要赔偿对方1000万的违约金。”
“为了维护我的权益,除非公司赔偿我1000万违约金,否则这合同就是签不了。”
面对林轶的控诉,陈涛不怒反笑道:“哈哈哈哈,没错,公司的a级演艺合同确实有相关的规定,违反合约确实要赔付对方1000万违约金。”
“但公司的a级演艺合同是给那些真正有实力,有天赋的歌手们准备的。”
“而你一个史上最差的好声音冠军,也配以们相提并论?”
说到这里,陈涛收起笑容,怒不可威的大喝道:“林轶,今天我在这里还就告诉你,那1000万的违约金,你就想的不要想了。”
“但这份解雇合同,你今天不签也得给我签了。”
“如果你乖乖识相的话,那公司就能和你好聚好散。”
“但如果你真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以公司的实力,不仅不用陪付你一分钱,还能让你身败名裂的被赶出华夏好声音娱乐公司,你信不信!”
面对来自陈涛的威胁,林轶一脸无所谓的耸耸肩:“我信,以公司的实力,我当然相信公司能让我身败名裂的净身出。”
“但我无所谓,反正顶着好声音最差冠军的头衔,我的名声已经臭的不能再臭了。”
“不过如果我现在就发微博就把解雇合同发出去。并且配文我不想参加四国歌王挑战赛去丢华语乐坛的脸,但华夏好声音娱乐公司却硬要我去参加四国歌王挑战赛上丢人现眼,完事之后公司就拿我当做替罪羔羊给踢出去承受大众的怒火。”
“等到节目播出的时候,我在舞台上丢人现眼,你说观众们骂的最惨的是我,还是公司呢??”
听到这番话后,陈涛的脸色瞬间阴沉到极致:“林轶,你这是在威胁我。”
“我只是维护我的自身权益而已。”
林轶摇摇头,淡定自若的说道:“我相信陈总之所以一大早就来找我签解雇合同,肯定是公司不想因为我在四国歌王挑战赛的糟糕表现而受到牵连,所以想赶在节目播出之前,就把我解雇了,以免我在歌王挑战赛的糟糕表现,而影响到公司的名声。”
“所以陈总,我们来做个交易吧!”
“你给我1000万,我不仅跟你把解雇合同签了,而且还会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声明,公司曾百般劝阻,不让我参加四国歌王淘汰赛,但我不听公司安排,执意要参加四国歌王淘汰赛,公司一气之下,直接把我解雇了。”
“这样公司不仅保了里子,还留了面子。”
“陈总是个聪明人,1000万和公司的名声相比,相信你应该知道选哪个吧。”
闻言,陈涛若有所思的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
一分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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