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限制纳妾(第2/4页)
听到的数字不算太离谱,索要的理由也算合理,花素律勉为其难批准。
他们的问题一一处理结束。
依照惯例,现该花素律说事了……
“第一件。”花素律翻开个折子:“年前朕说过,要限制姬妾问题,尤其是官员府中。之前数次查办贪案,贪官家中无不是姬妾成群。不思国事,只知享乐,令朕愤怒!”
面纱下花素律一张冷脸:“因此朕和几位熟悉刑司律法的卿家、博士商议出大体标准,你们听一听,提点建议。”
身边负责诵读的太监恭敬地接过折子,高声念诵……
在有关官员纳妾的提案中,限制官员纳妾数量,取消平妻、旧规允许姬妾赠予交换制度,严禁性贿赂,以及妾室的身份变更、改籍,暗娼等……
如正六品以下官员,不可纳妾。正四品以下、正六品以上,可纳妾一名。
正二品以下、正四品以上,可纳两名。
正二品以上可纳三名。
提案中非常人性化地关怀生育问题。
如妻三年不育,则可加纳妾一名。若妾三年再不育,官员想再纳,需看医就诊三名不同区域的医者,证明自己无生育问题。
上报批准后,才可再纳一名,往后不可再纳。
平民纳妾,不限制数量。但需按妾的数量增倍缴纳高额税金,且是每年缴纳。
另不能以人抵资,遗产分割、赠予等问题……
例如非妻妾生子,如通房生子、外室私生子,法律不承认其父子关系。因此不受法律保护,无法继承父亲财产爵位等。
并限制财产赠予等诸多细化。
若有违者,官员停职调查,轻者降职罚奉、重者取消官职入牢服刑。
百姓则处以受刑、流放等刑罚。
最后还规定,不论女子原籍为何,一旦为妾均为奴籍,其所生子女随父籍。
嫁给王公贵族为妾,也是奴籍,王公女儿下嫁为妾,其女也会成为奴籍。
就算嫁给王爷,除非是,正侧妃、良人,这种可登入玉册宝典的身份,否则一样是奴籍。
除非,给皇帝当妾。
但花素律是女的,这个选项不存在……
如此,就断了那些用子女攀关系的想法。
而暗娼这类,有可能涉及性贿赂的地方,未来会成为重点监察区域。
花素律心中知道,现在想讲什么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是不可能。
脱离时代背景谈问题,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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