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赵烨,让我来教你做个好学生(第4/6页)
是林嘉茉。
是整部电视剧中他最喜欢的女生。
敢爱敢恨,不矫情,不做作。
只可惜的是,最后出于感激嫁给了赵烨。
而电视剧的结尾所出现的境头,是cp五人组除了方茴之外的一个聚会。
当时的赵烨俨然还是一个成功者的样子,还要陈寻给他打工。
对此,周聪只能说肯定是导演美化了赵烨。
需知,那可是2000年之后,而不是改开刚开始的时候。
无数的人都在感叹寒门再难出贵子。
凭什么赵烨就能出人头地。
论家庭,没钱没权,连正常的家庭都不如。
论学习,他也不是啥顶尖高手,就是个普通学生。
论性格,怜不清。
论情商,就凭他现在都看不出来林嘉茉对他的那股子发自内心的嫌弃劲,便知道也是白费。
这样的人,身上还背着案底。
除非不走寻常路,才有可能成功。
在电视剧中,他竟然还说让陈寻给自己打工,看那样子还不只说了一次。
要知道以前他可是跟着陈寻混的,陈寻怎么可能去给之前自己的小弟当马仔。
如果这不是他想要显摆,并打击陈寻的话,那就只能说明他还是拎不清。
其实吧!
赵烨混口吃的到是没啥。
关键得看吃得是谁的东西,要知道这是方茴分给林嘉茉的食物。
他昨天才浇了方茴一盆水,今天就又凑过去抢人家吃的,还不管人家乐不乐意。
这已然不能用大大咧咧来形容了,只能说是少教和恶心!
打是不能再打的!
再打的话,没有办法向大马猴交代。
拎着饭盒,周聪就去了四楼的广播室。
虽然锁着门,但怎么可能难得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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