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82有个家

221.你是搞走私的(感谢醉了呢盟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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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你是搞走私的(感谢醉了呢盟主的支持)(第9/13页)

他伸出两根肥嘟嘟的手指:“2000,不可能更高了!”

王忆说道:“2500,不可能更低了,这相机你在咱国内买不到!”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如果曹新国误会他的相机是走私进来的,那就让他这么误会吧。

因为曹新国如果以为他的相机是走私货,那么买到后一般会很低调的使用,这样就降低了这款相机暴露在公众视野的几率。

王忆需要自己带来的货物尽量少的出现在公众视野。

当然,既然相机担上了走私货的名声那么他作为出售方就有危险,可是这点王忆不害怕。

哪怕曹新国因为使用了走私照相机而被抓了也不好找到他,王忆又不是常干这买卖,他不知道王忆信息的。

向警方描述自己相貌吗?

问题是现在是傍晚,光线不佳,王忆看不太清曹新国的样子,曹新国也难以看清他的样子。

这样事情比较好办了,后面他让孙征南来交易。

孙征南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交易个相机是小问题。

反正2000元的价格他已经满意了。

22年这玩意儿也不过才2000元罢了。

最后他跟曹新国拉锯了一阵,最后曹新国答应掏2200元来买下这款照相机。

2200元,这价格王忆更满意。

可以卖!

总之他不管对方怎么想,只要对方给出他满意的价格,他就往外卖相机,对方以为他是走私的那就这么以为的好了,反正他嘴上不承认、生活中也无法被人找到。

这样曹新国以为他相机是走私而来的然后不会大张旗鼓的对外展示,那岂不是更好?

对他来说,从他手里买走货的人能低调处理要比赚到多少钱更重要!

曹新国很着急,说:“那咱们什么时候交易?我急着用照相机呢。”

王忆问道:“这么着急?那钱你能……”

“我家里有现款。”曹新国打断他的话,“钱你放心,我今晚就能拿到。”

王忆说道:“好,今晚交易,我今晚也能拿到相机。”

晚上交易他更满意!

有夜色掩护,孙征南送个照相机拿个钱还不是小意思!

双方约定了时间,一个小时后在市第一国营饭店门口来交易,那里人多,谁要是敢捣鬼一声吆喝那谁也跑不掉。

这样王忆便带上照片去了仓储所,进仓库把这相机从时空屋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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