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什么是判官(第6/6页)
桌上的几份报纸大多是以评判警队的口吻,结合当下阿祖的热度,写的那些博眼球的东西。
只有莘芈报略加详细的记录了事情发展过程:
“朱x芳女十七岁原本是深水埗二中中四学生,从小品学兼优,原本考上私立中学却为了减轻家里负担而选择了免费的公立中学。”
“其父,朱x雄,原本江湖混混在妻子为其生女时难产,感知因果报应,从此改邪归正,在菜市以贩卖猪肉维生。”
“父女二人,日子虽然清贫但过得很是温馨……”
“朱x芳因为面容姣好,经常被同校学生以及校外古惑仔骚扰,但她都以学习为重无心恋爱搪塞,直到在校学生与社会混混因为她的“约会权”发生争执,大打出手……”
“在警方组织的指证活动中,面对黑社会的压力,胆小的朱x芳不敢指认疑犯,具目击者称有警察向她咆哮:你们市民老说警察对你们保护不力,可到你们指证犯人的时候你们不帮忙,让我们怎么保护你?朱x芳指证了犯人,但随之厄运到来……”
看完整篇报道,阿祖轻轻合上报纸,冷冷的说
“呵呵,都在议论什么是判官!我告诉你们!”
“别人管不了的事情,我管!”
“别人不敢杀的人,我杀!”
“先斩后奏,是非分说!”
“天道轮回,善恶有报!”
“这就是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