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之我夺舍了聂人王

38、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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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第2/3页)

回元血手如何阴毒?怎违天和?

吞噬他人功力,化为己有,阴毒不阴毒?

无视目标功力上限,吸收之后无副作用,违不违天和?

若说唯一缺点,那就是不能吸收属性相冲的真气,否则便会落得个爆体而亡的下场。

原著小说里,紫衣老大就是贪心吸收了地极摩诃无量,接着再吸收天极摩诃无量,结果天、地阴阳二力相斥,致其炸体身亡……

换而言之,以聂人王体内冰火玄罡之冰、火属性,若是让其修成回元血手,便是吸收他人功力,也得是与冰、火属性互不冲突的真气方可。

但是问题又来了。

与冰冲突者,岂非火系一类?

而与火相冲者,莫过于冰、水。

倘若所吸收之真气为冰、水属性,虽与冰火玄罡之“火”对立,但又与“冰”同源……

同样道理,吸收的内力若为火系属性,纵与冰火玄罡的“冰”相冲,却又与“火”同属……

这算是相斥还是不相斥?

到底,该不该吸纳冰、火一类的真气呢?

这个问题,直到聂人王进入天荫城,亦毫无头绪。

自中原豫州西行,一路万水千山,行路数天,终于叫他在今日黄昏之前,踏入这天荫城。

数天以来,默默行路之余,聂人王亦另有所获。

这个“获”,便是他将倾城之恋的内气,顺利融入至冰火玄罡之中。

浑然一体,无瑕无漏。

倒也不奇怪,倾城之恋本就至刚至阳,原著小说里,关羽正因身负刚阳至极的倾城之恋,才会由面白如玉化作红脸,成为世人所认知的那个形象。

阳不一定是火。

是故倾城之恋的内气并非火之属性。

但火一定是属于阳。

因而冰火玄罡中之“火”却是刚阳之气。

倾城之恋的真气融入冰火玄罡,便犹如川归大海,化为一体。

甚至比之当初闭关冰、火二气同融之时,更为简单,更为轻松。

亦因此,此时聂人王一身冰火玄罡虽在真气总量上并无增长,仍是三百年修为。

但是在“质”上,却更为精纯,威力更强!

简单地说,便是如今的冰火玄罡不计年数,单论等级,已可与第三层刀气“银蓝刀气”相媲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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