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书圣转世:夫子亲观(第6/11页)
“鲁国的书法,确实会让人产生新奇的感觉,可实际上,秦篆的书法美感,其实是比鲁国书法更好的,这应该也是姜晨水甲上(评六),未评到更高的原因。”
“而真要论到书法的美感,后世的书法则远比大秦时期的要更好……因为,书法这种东西是不断的‘修正’和‘进步’的。”
正所谓,集百家所长于一身,开创历史之先河,便是这个道理。
古人的文化,可定为经典。
但是,却不能一味的守旧。
唯有创新才是王道!
江朝歌自身没有什么创新,可是,他有后世三千多年的记忆,那一代代的书法名家,都是创新。
“那么,要选谁呢?”
想了想后,他还是决定走一个稳妥。
他并没有选择王羲之,黄庭坚和颜真卿这类书法大家,因为,王羲之其实真正擅长的并不是篆书,而是行书。
黄庭坚和颜真卿等人也是如此,他们更擅长楷书。
所以,江朝歌最终选择模仿‘李阳冰’的书法。
因为,这位李阳冰才是被称为继李斯之后,在篆书上的千古第一人。
如果说李斯是秦篆的开创者,那么,李阳冰则是继承和发扬者。
嗯,这位还有一个身份——李白的族叔!
……
江朝歌走了上去。
烛羽生的目光看向江朝歌,眼神中看起来也有些期待:“你就是淮安县的乡试头甲,江鱼儿?”
“正是。”江朝歌施下儒礼。
“不错,听说你在落剑湖前走了四步,便入了儒家四境?”烛羽生又问道。
“是的。”
“后生可畏啊,你的《治河论》我也是看过……好了,你开始写吧。”烛羽生说完,将白纸递了过来。
江朝歌点了点头,将白纸仔细的平铺好。
接着,执起笔,略微沉思。
赢无难的书法造诣绝对是极高的,称一句惊才绝艳都不过份,他拥有赢无难的记忆,自信可以将李阳冰的篆书完全模访出来。
于是,他开始书写。
写的并不是《论语》,而是道家《南华经》的开篇——逍遥游。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