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杀猪?我应该在行!(第3/4页)
这个打扮跟钢铁之城喜欢一个人走单帮的佣兵几乎没有两样,除了身上少了一支大威力的双管猎枪。
他走在白马城外的市郊街区,到处是人,再加上各式各样的打扮都有,现在的他可以说毫不起眼,如同一颗小石子扔在沙滩上,被海里的潮水一冲刷,埋在沙子里,再也辨不出哪块是曾经的它。
为了让自己更加契合佣兵的形象。
刘长生还买了块夹肉饼。
一边走。
一边吃。
街区上有许多人摆卖。
有些是平原上采摘到的浆果或者挖掘到的地薯,有些是陷阱套到的野鸡野兔。
这里甚至有卖虫子、虫蛹和虫卵的,而且允许卖家试吃。
街道上。
既熙熙攘攘。
又混乱不堪。
人群中不乏扒手和乞丐。
几乎每走几十米,刘长生便会看见一个。
一墙之隔,城里城外完全是两个世界,里面干净整洁,全是贵族老爷生活;外面热闹混乱,脏乱不堪,却反而显得生机勃勃。
“啊,好心人,给点钱吧,我已经几天没吃饭了。”有个小乞丐跟刘长生面前的一个胖子伸手讨钱。
“滚开,除非你想我把你的狗头给活活拧下来。”胖子怒瞪对方一眼。
小乞丐缩了缩脖子。
满不在乎地让开了去路,再找下一个目标,比如刘长生。
同样的伸手。
同样的说辞。
好像除了说饿了几天没吃饭之外再没有借口了似的。
刘长生笑着摇头:“要钱没有,如果你饿,我可以把手中这块夹肉饼给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小乞丐无比鄙视地看了刘长生一眼,反讽道:“没钱你做什么烂好人?你个穷鬼,离我远一点,别让我沾了你的倒霉气。”
刘长生服了。
你这个态度不应该做乞丐,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个王子呢。
“我就不能有钱,只是吝啬不给吗?”刘长生很想知道,为什么对方认定自己是穷鬼,我真有那么像吗?
“只有穷到快要吃不起饭的佣兵,才会买夹肉饼吃,懂吗?这东西是老鼠肉或者蜥蜴肉做的,硬得连狗都不爱吃,你却大口大口的?,除非是饿急了,要不然你能买它来填肚皮?”小乞丐一针见血的指出刘长生是个穷佣兵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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