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天后抢婚怎么办?

第三十二章 来自公司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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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来自公司的任务(第2/4页)

等所有人都到达会议室后,李成乐一脸严肃的开口了:“临时来活了,一部电影的主题曲。要求一周内交稿,我现在把电影剧情梗概和创作要求下发给大家。”

当李成乐刚刚说完,示意工作人员开始下发打印着电影梗概和创作要求的文件夹时,底下便响起了此起披伏的疑问声音。

“是我们的电影吗?”

“应该不是,我们都是电影立项的时候会跟组采风,不是只发梗概。”

“我们不是从来不帮外来电影搞配乐的吗?”

“谁知道呢,反正看李总监的脸色,应该还很重要。”

“我的天哪,一周内交稿,这是跟我开玩笑呢。”

“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叫【影视配乐部门】,而是应该叫【音乐创作部门】。”

而这时,王榭也收到了打印着电影梗概和创造要求的文件。

文件封面上写着大大的两个字《缉毒》。

王榭先翻了下电影的整体梗概:

这是一个充满绝望和救赎的现实主义故事。一位缉毒司的捕快卧底到地下组织中,为了获取集团首脑的信任,被逼无奈与地下地下组织同流合污,做过一些违背捕快良知的事情,虽然最后将地下组织一网打尽,但是却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最终在一系列的事件中,最终才获得了救赎。

而王榭再翻到歌曲要求那页时,只看到短短的一句话,“徘徊在黑暗与光明中的英雄。”

王榭有些头疼的挠了挠头。

一般对于音乐人来说,一首好歌的基础就是突如其来的一丝灵感。

而这种影视配乐型的歌曲创作除了灵感之外,还要求歌曲的内容和意境必须能与电影剧情融合到一起,才能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这就是让音乐人戴上镣铐跳舞。

这次的宣传歌曲创作要求【徘徊在黑暗与光明中的英雄】,非常的笼统和意识流,更是将跳舞的“镣铐”缩短了几分,让人腾挪的地方就更少了。

这种创作可不能光靠灵感一闪,还是要看谁更能理解剧情。

就连【词父】也不敢打包票短期内就一定能写出完美契合的歌曲。

比如上次张艺拍的《优伶!优伶!》。当时还是新人的王榭通过《赤伶》,直接击败了侯爵级音乐人——词父韩伯期,就是因为王榭创作的歌曲更符合导演想要表达的意图。

果然,看到创作要求后,会议室里一片哀嚎。

“徘徊在黑暗与光明中的英雄?这是个什么鬼?”

“每个字我都认识,连一起压根不知道什么意思。”

“光明与黑暗?堕落与救赎?”

“你说小号能不能加进去,显得气氛更悲伤或喜悦。”

“那我还是建议你上唢呐,不是大喜就是大悲。”

“这命题太难了,我实在是不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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