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告御状,打砸(第2/5页)
“司夫人,非在事不可告御状,更何况这大半夜了,惊扰了陛下,可是大罪,不如等到天明……”
“等到天明?我一刻都等不了,休要拦我,否则我连你当成是秦家的同伙,一起状告!”
司夫人已经陷入了癫狂的状态。
小儿子的死,本身让她气到吐血,卧病在床两个余月,这才有了起色。
她自己开解自己,是因小儿子太过顽劣,中了他人奸计,这才害死了自己。
又闻秦家所做皆对国对民有功,便压下报仇的心思。
可如今三儿子被秦小满害死,还是因秦家获罪而起的。
她可顾不得秦家做过对国对民有多大功劳的事。
她要报仇!
她必须报仇!
就算不少人说秦家是被冤枉的,她也认定了,秦家就是祸害!
“司夫人,你怎么如此不知好歹……罢了,我劝了反倒里外不是人,随你去吧。”
就连昔日的故交老友。
听到司夫人倒打一耙的话,也不敢再劝阻。
再无人阻拦。
司夫人一路畅通无阻,直达宫门前的御鼓前。
御鼓原是开国皇帝为了防止官员相护,让民众敲击告御状所用的。
但后来诉冤的人太多,黑夜白日响个不停。
开国皇帝非常无奈,只能将起初的御鼓拉到了京师衙门,后来又立了一个鼓。
非大事不得击之。
除非你有重大的冤屈,或者此冤情影响了许多人,否则,这个鼓不能敲击。
另外。
不论是达官显贵还是皇亲国戚,敲鼓后,都要先打五十大板,以证明不是来敲着玩的。
因此。
当司夫人出现在御鼓前时,侍卫也并没有询问她的来意。
谁知。
司夫人拿起鼓槌,二话不说,使出吃奶的力气,敲响了御鼓。
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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